113/2024公務人員/國家考試完整計畫表
地方特考113/2024年考試訊息已公告,最新招考資訊已整理於本文,包含地方特考113/2024年報名日期、考試日期、報考資格條件與年齡學歷限制、招考類組、錄取名額、考試科目及完整簡章下載等重要資訊,請各位有意參與本次地方特考113/2024年的考生們千萬別錯過。
地方特考113/2024年報名期間
自民國 113 年 9 月 10 日(星期二)起至 9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5 時止,逾時無法報名。
地方特考113/2024年考試日期
第一試筆試
113.12.07 (六) – 12.09 (一)
第二試口試
114.04.12 (六)
地方特考113/2024年錄取人數
三等考試
類別 |
類科 | 需用名額 |
行政 | 一般行政 | 34 |
一般民政 | 15 | |
戶政 | 12 | |
原住民族行政 | 1 | |
社會行政 | 13 | |
勞工行政 | 2 | |
文化行政 | 5 | |
教育行政 | 10 | |
新聞 (選試英文) | 3 | |
新聞 (選試日文) | 1 | |
人事行政 | 46 | |
財稅行政 | 49 | |
會計 | 78 | |
統計 | 2 | |
法制 | 7 | |
法律廉政 | 17 | |
財經廉政 | 10 | |
經建行政 | 33 | |
農業行政 | 6 | |
觀光行政 (選試觀光英語) | 2 | |
交通行政 | 7 | |
地政 | 86 | |
衛生行政 | 11 | |
環保行政 | 8 | |
公職社會工作師 | 38 | |
技術 | 農業技術 | 14 |
園藝 | 2 | |
林業技術 | 5 | |
漁業技術 | 3 | |
養殖技術 | 2 | |
動物技術 | 5 | |
土木工程 | 230 | |
水利工程 | 13 | |
環境工程 | 7 | |
水土保持工程 | 10 | |
測量製圖 | 47 | |
都市計畫技術 | 10 | |
衛生技術 | 20 | |
食品衛生檢驗 | 1 | |
交通技術 | 14 | |
工業工程 | 1 | |
職業安全衛生 | 5 | |
電力工程 | 25 | |
電子工程 | 8 | |
資訊處理 | 10 | |
機械工程 | 10 | |
環保技術 | 6 | |
化學工程 | 1 | |
公職獸醫師 | 10 | |
公職建築師 | 15 | |
建築工程 | 50 | |
景觀 | 5 |
四等考試
類別 |
類科 | 需用名額 |
行政 | 一般行政 | 44 |
一般民政 | 65 | |
客家事務行政 | 1 | |
戶政 | 29 | |
社會行政 | 14 | |
勞工行政 | 1 | |
社會工作 | 3 | |
文化行政 | 3 | |
教育行政 | 5 | |
圖書資訊管理 | 1 | |
人事行政 | 20 | |
財稅行政 | 58 | |
會計 | 61 | |
統計 | 1 | |
法律廉政 | 1 | |
財經廉政 | 1 | |
經建行政 | 12 | |
商業行政 | 1 | |
農業行政 | 3 | |
交通行政 | 4 | |
地政 | 23 | |
衛生行政 | 1 | |
環保行政 | 4 | |
技術 | 農業技術 | 2 |
林業技術 | 1 | |
漁業技術 | 3 | |
養殖技術 | 2 | |
動物技術 | 4 | |
土木工程 | 132 | |
水利工程 | 7 | |
環境工程 | 8 | |
水土保持工程 | 4 | |
建築工程 | 50 | |
測量製圖 | 19 | |
都市計畫技術 | 5 | |
衛生技術 | 9 | |
交通技術 | 7 | |
職業安全衛生 | 4 | |
電力工程 | 13 | |
電子工程 | 5 | |
電信工程 | 1 | |
資訊處理 | 9 | |
機械工程 | 5 | |
環保技術 | 29 | |
環境檢驗 | 2 | |
化學工程 | 4 |
地方特考113/2024年考試科目
三等考試
類別 |
類科 | 應試科目 |
行政 | 一般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政治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行政法 5.行政學 6.公共政策 |
一般民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政治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行政法 5.行政學 6.地方政府與政治 |
|
戶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國籍與戶政法規(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行政法 5.人口政策與人口統計 6.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 |
|
原住民族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臺灣原住民族歷史與文化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行政法 5.行政學 6.原住民族行政與法規 |
|
社會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社會工作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行政法 5.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6.社會學 |
|
勞工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勞資關係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行政法 5.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 6.就業安全制度 |
|
文化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本國文學概論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文化行政與文化法規 5.藝術概論 6.文化人類學 |
|
教育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教育行政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行政法 5.教育測驗與統計 6.教育心理學 7.比較教育 8.教育哲學 |
|
新聞 (選試英文)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國際傳播與國際現勢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新聞學(包括編輯採訪實務與新聞法規) 5.傳播理論 6.外國文(英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 7.民意與公共關係學概論 |
|
新聞 (選試日文)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國際傳播與國際現勢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新聞學(包括編輯採訪實務與新聞法規) 5.傳播理論 6.外國文(日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 7.民意與公共關係學概論 |
|
人事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公共人力資源管理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行政法 5.行政學 6.現行考銓制度 |
|
財稅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會計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稅務法規 5.財政學 6.民法 |
|
會計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中級會計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政府會計 5.財政學 6.會計審計法規 |
|
統計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統計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資料處理 5.抽樣方法與迴歸分析 6.經濟學 |
|
法制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刑法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行政法 5.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 6.民法 7.立法程序與技術 |
|
法律廉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行政法 5.行政學 6.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
|
財經廉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行政法 5.心理學 6.經濟學與財政學概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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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建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統計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貨幣銀行學 5.公共經濟學 6.經濟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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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統計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行政法 5.農產運銷 6.農業經濟學 7.農業發展與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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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行政 (選試觀光英語)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觀光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旅運經營學 5.觀光資源規劃 6.觀光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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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交通政策與行政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運輸經濟學 5.運輸學 6.運輸規劃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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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土地法規(包括土地登記)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土地政策 5.不動產估價 6.民法(包括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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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衛生行政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衛生法規與倫理 5.醫療制度與品質管理 6.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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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環境規劃與管理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環境科學 5.水污染與土壤污染防治 6.空氣污染與噪音防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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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社會工作師 | 1.行政法、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2.社會工作實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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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 | 農業技術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作物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土壤學 5.試驗設計 6.作物生理學 7.作物育種學 |
園藝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園產品處理及加工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果樹學與蔬菜學 5.花卉學與造園學 6.園藝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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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技術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林產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森林經營學 5.森林生態學 6.育林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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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技術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水產資源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漁具漁法 5.海洋生態及漁場學 6.生物統計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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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殖技術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飼料與餌料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水產養殖 5.魚類生理學 6.生物統計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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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技術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動物營養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動物各論(包括加工利用與動物保護) 5.動物育種學 6.動物生理學與解剖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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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材料力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測量學 5.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 6.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 7.土壤力學 8.結構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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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水文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水利工程 5.流體力學 6.渠道水力學 7.土壤力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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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廢棄物處理工程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空氣污染與噪音控制技術 5.流體力學與水處理工程 6.環境化學與環境微生物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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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集水區經營與水文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水土保持工程(包括植生工法) 5.坡地保育規劃與設計(包括沖蝕原理) 6.坡地穩定與崩塌地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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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製圖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土地測量法規及實務(包括土地法、國土測繪法及地籍測量法規)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空間資訊理論及實務(包括航空測量與遙感探測、地 圖學及地理資訊系統) 5.測量學(包括平面測 量、大地測量及衛星定位測量) 6.誤差理論及實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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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技術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都市及國土計畫理論與法制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土地使用計畫 5.都市及區域經濟 6.環境規劃與都市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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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技術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公共衛生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公共衛生政策、衛生行政與法規 5.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 6.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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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衛生檢驗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食品安全與衛生法規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食品微生物學 5.食品化學及加工學 6.食品分析與檢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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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技術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交通安全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交通工程 5.運輸學 6.運輸規劃學 7.運輸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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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作業研究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生產計劃與管制 5.工程經濟學 6.工程統計學與品質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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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與法規(包括應用統計)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安全工程 5.職業衛生危害控制 6.職業衛生暴露風險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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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電機機械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電子學 5.計算機概論 6.電力系統 7.電路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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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半導體工程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電子學 5.計算機概論 6.電磁學 7.電路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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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處理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資通網路與安全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資料庫應用 5.資訊管理 6.資料結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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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機械製造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機械設計 5.流體力學與工程力學 6.熱力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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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技術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環境規劃與管理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環境污染防治技術 5.環境影響評估技術 6.環境化學與環境微 生物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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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化學程序工業(包括質能均衡、分析化學、儀器分析)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物理化學(包括化工熱力學、動力學) 5.材料化學(包括有機 化學、無機 化學) 6.反應工程及單元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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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獸醫師 | 1.行政法、獸醫行政法規與獸醫病理學 2.獸醫傳染病與公共衛生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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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建築師 | 1.行政法、營建法規與實務 2.建管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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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建管行政與法規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建築營造與結構系統 5.建築環境控制 6.建築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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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觀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景觀工程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景觀植物學與景觀生態學 5.景觀規劃 6.景觀與都市設計 |
四等考試
類別 |
類科 | 應試科目 |
行政 | 一般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政治學概要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行政法概要 5.行政學概要 |
一般民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地方自治概要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行政法概要 5.行政學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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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事務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客家歷史與文化概要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行政法概要 5.行政學概要 |
|
戶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行政法概要 5.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
|
社會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社會工作概要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行政法概要 5.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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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勞資關係概要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行政法概要 5.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概要 |
|
社會工作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社會工作實務概要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行政法概要 5.社會福利政策及法規概要 |
|
文化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本國文學概要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文化行政概要 5.藝術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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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教育行政學概要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行政法概要 5.教育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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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資訊管理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圖書資訊學概要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資訊系統與資訊檢索概要 5.技術服務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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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公共人力資源管理概要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行政法概要 5.行政學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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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會計學概要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稅務法規概要 5.民法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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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會計學概要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政府會計概要 5.會計法規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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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統計學概要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資料處理概要 5.經濟學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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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廉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公務員法概 要(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行政法概要 5.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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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廉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公務員法概要(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行政法概要 5.經濟學與財政學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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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建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統計學概要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貨幣銀行學概要 5.經濟學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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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商業概要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行政法概要 5.經濟學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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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農業行政概要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農業概要 5.農業經濟學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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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交通政策與行政概要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運輸經濟學概要 5.運輸學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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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土地法規概要(包括土地登記)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土地利用概要 5.民法物權編概要 |
|
衛生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衛生行政學概要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衛生法規與倫理概要 5.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概要 |
|
環保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環境規劃與管理概要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環境污染防治技術概要 5.環境科學概要 |
|
技術 | 農業技術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作物概要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土壤與肥料概要 5.植物保護概要 |
林業技術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林產學概要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森林經營學概要 5.森林生態學概要 6.育林學概要 |
|
漁業技術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水產資源學概要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漁具漁法學概要 5.漁場學概要 |
|
養殖技術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飼料與餌料概要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養殖生態與管理概要(包括養殖工程) 5.魚病學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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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技術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飼料與營養學概要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畜產加工概要 5.動物解剖生理學概要 |
|
土木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材料力學概要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測量學概要 5.結構學與鋼筋混凝土學概要 6.土木施工學概要 |
|
水利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水文學概要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水利工程概要 5.流體力學概要 |
|
環境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廢棄物處理工程概要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空氣污染與噪音控制技術概要 5.水處理工程概要 |
|
水土保持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集水區經營與水文學概要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水土保持概要(包括植生工法) 5.坡地保育概要(包括沖蝕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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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營建法規概要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施工與估價概要 5.建築圖學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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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製圖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測量學與土地測量法規概要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空間資訊概要 5.誤差理論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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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技術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都市及國土計畫理論與法制概要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土地使用計畫概要 5.環境規劃及都市設計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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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技術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食品衛生與安全概要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公共衛生與衛生法規概要 5.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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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技術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交通安全概要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交通工程概要 5.運輸規劃學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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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與法規概要(包括應用統計)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安全工程概要 5.職業衛生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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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電工機械概要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電子學概 5.輸配電學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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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電子儀表概要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電子學概要 5.計算機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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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通信系統概要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電子學概要 5.計算機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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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處理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資通網路與安全概要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程式設計概要 5.計算機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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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機械製造學概要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機械設計概要 5.機械力學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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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技術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環境規劃與管理概要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環境污染防治技術概要 5.環境化學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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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檢驗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分析化學概要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環境微生物學概要 5.環境化學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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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分析化學概要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工業化學概要 5.化工機械概要 |
地方特考113/2024年報名資格條件與年齡學歷限制
三等考試
類別 |
類科 | 應考資格 |
行政 | 一般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一般民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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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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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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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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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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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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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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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於報名期間前三年內曾通過英語檢定測驗,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 (CEFR) A2 以上,持有合格有效之成績證明 (含聽說讀寫) 者: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 前項英語檢定測驗指下列各款之一: 一、全民英檢 (GEPT)。 二、多益 (TOEIC)。 三、托福 (TOEFL)。 四、劍橋五級英語認證 (Cambridge English Qualification)。 五、劍橋領思職場英語測驗(Linguaskill Business)。 六、劍橋領思實用英語測驗(Linguaskill General)。 七、雅思國際英語測驗(IELTS)。 八、外語能力測驗(FLP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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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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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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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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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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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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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廉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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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廉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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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建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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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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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行政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於報名期間前三年內曾通過英語檢定測驗,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 (CEFR) A2 以上,持有合格有效之成績證明 (含聽說讀寫) 者: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 前項英語檢定測驗指下列各款之一: 一、全民英檢 (GEPT)。 二、多益 (TOEIC)。 三、托福 (TOEFL)。 四、劍橋五級英語認證 (Cambridge English Qualification)。 五、劍橋領思職場英語測驗(Linguaskill Business)。 六、劍橋領思實用英語測驗(Linguaskill General)。 七、雅思國際英語測驗(IELTS)。 八、外語能力測驗(FLP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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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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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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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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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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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社會工作師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及領有執業執照後受聘公私立機關 (構)、立案之團體二年以上社會工作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者: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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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 | 農業技術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壤、土壤環境科學、工業設計系機械組、水土保持、生命科學、生物、生物工程、生物多樣性、生物技術、生物系統工程、生物科技、生物科學、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生物資訊與結構生物、生物農業科技、生物機電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生態學與演化生物學、自然資源管理、昆蟲、海洋生物技術、動力機械、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森林、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暨自然資源、森林環境暨資源、植物、植物保護、植物科學、植物病理、植物病理與微生物、植物病蟲害、植物醫學、園藝、微生物、資源保育、資源管理、農企業管理、農園生產、農園生產技術、農業工程系機械組、農業化學、農業生物技術、農業推廣、農業經濟、農業經營、農業機械、農學、農藝、電機工程、精緻農業、熱帶農業暨國際合作、機械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蠶絲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園藝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壤、土壤環境科學、化學暨生物化學、生命科學、生物、生物多樣性、生物技術、生物科技、生物產業推廣暨經營、生物資源、生物資源技術、生物農業科技、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昆蟲、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植物、植物保護、植物科學、植物病理、植物病理與微生物學、植物病蟲害、植物醫學、園藝、農企業管理、農園生產、農園生產技術、農業化學、農業生物技術、農業經營、農藝、精緻農業、熱帶農業暨國際合作、醫藥暨應用化學、蠶絲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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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技術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地資源、木材工業、木材科學暨工藝、木材科學與設計、水土保持、生命科學、生物、生物多樣性、生物技術、生物科技、生物科學、生物資源、生物醫學科學、生態暨演化生物、自然資源、自然資源管理、自然資源應用、昆蟲、林產加工、林產科學、林產科學暨家具工程、林業、林業暨自然資源、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森林、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暨自然資源、森林環境暨資源、植物、植物保護、植物科學、植物病理、植物病蟲害、植物醫學、園藝、微生物、資源保育、資源管理、環境工程與科學、環境科學、觀光暨遊憩管理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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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技術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水生生物科學、水利及海洋工程、水產生物、水產食品工業、水產食品科學、水產製造、水產養殖、生命科學、生物多樣性、生物科技、生物科學、生物資源、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自然資源、河海工程、海洋、海洋生物、海洋生物技術、海洋生物科技暨資源、海洋資源、海洋資源管理、海洋環境及工程、畜牧、畜產、畜產與生物科技、動物、動物科學、野生動物保育、植物、植物科學、漁業、漁業生產與管理、漁業科學、環境生物與漁業科學、獸醫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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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殖技術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水生生物科學、水利及海洋工程、水產生物、水產食品工業、水產食品科學、水產製造、水產養殖、生命科學、生物多樣性、生物科技、生物科學、生物資源、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自然資源、河海工程、海洋、海洋生物、海洋生物技術、海洋生物科技暨資源、海洋資源、海洋資源管理、海洋環境及工程、畜牧、畜產、畜產與生物科技、動物、動物科學、野生動物保育、植物、植物科學、漁業、漁業生產與管理、漁業科學、環境生物與漁業科學、獸醫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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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技術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畜牧、畜牧獸醫、畜產、畜產與生物科技、動物、動物科技、動物科學、動物科學技術、獸醫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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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工程與防災科技、土木及水利工程、土木與工程資訊、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木與防災、土木與防災工程、土木與環境工程、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公共工程、水土保持、水土保持技術、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利及海洋工程、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交通工程與管理學系工程組、地球科學、地質、地質科學、防災科技、坡地防災及水資源工程、河海工程、建築、建築工程、建築及都市計畫、建築及都市設計、建築設計、軍事工程、海洋、海洋科學、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工程、海洋環境資訊、航空測量、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測量、資源工程、農業土木工程、農業工程、營建工程、營建工程與管理、營建技術與管理、營建科技、營建管理、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科學、環境設計、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與防災設計、灌溉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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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及水利工程、土木與工程資訊、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木與防災工程、公共工程系土木組、水土保持、水文科學、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利及海洋工程、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地球科學、地球與環境科學、地質科學、地震與防災工程、防災科技、坡地防災及水資源工程、河海工程、建築、建築工程、建築及都市計畫、軍事工程、海洋系工程組、海洋科學、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工程、能源與資源工程、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森林學系水土保持組、農業土木工程、農業工程、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科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與防災設計、灌溉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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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工程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木與環境工程、土壤環境科學、大氣科學、工業安全衛生、工業設計、公共工程系土木組、公共衛生、公害防治、化工與材料工程、化學、化學工程、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化學工程與材料科學、水土保持、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物工程、生物系統工程、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生物機電工程、生物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地球科學、地球與環境科學、地理、地理環境資源、地質科學、自然資源、林業、林業暨自然資源、河海工程、建築、軍事工程、海洋系工程組、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工程、動力機械工程、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森林系林產組、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暨自然資源、森林學系木材科學組、森林環境暨資源、園藝、資源環境、農業土木工程、農業工程、農業化學、農業機械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應用化學、營建工程、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科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工程衛生、環境保護技術、環境科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資訊科技、環境資源管理、環境與工業安全技術、環境與安全工程、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與防災設計、環境衛生、醫學技術、灌溉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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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工程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木與防災工程、土地資源、土壤、水土保持、水土保持技術、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利及海洋工程、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地球科學、地質、自然資源管理、坡地防災及水資源工程、河海工程、建築、建築工程、建築及都市計畫、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及工程、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森林、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環境暨資源、植物、植物科學、測量、園藝、資源工程、資源保育、農企業管理技術、農園生產技術、農業土木工程、農業工程、農業經濟、農藝、營建工程、營建技術與管理、營建科技、營建管理、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工程衛生、環境與防災設計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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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製圖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及水利工程、土木及防災工程、土木與工程資訊、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木與空間資訊、土地資源、土地管理、土地管理與開發、不動產經營、不動產與城鄉環境、水土保持、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利及海洋工程、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地政、地球物理、地球科學、地理、地理資訊、地理環境資源、地質、地質科學、地學、河海工程、空間資訊、建築、建築工程、建築設計、建築與古蹟維護、軍事工程、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工程、航空測量、都市計畫、都市計畫與景觀建築、都市發展與建築、景觀與遊憩、森林、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環境暨資源、測量工程、測量及空間資訊、測繪工程、農村規劃技術、農業土木工程、農業工程、綠環境設計、遙測科技、數學、數學教育、數學資訊教育、應用空間資訊、應用數學、營建工程、營建工程與管理、營建管理、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監測與防災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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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技術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地管理、土地管理與開發、工業設計、不動產經營、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公共工程、公共行政、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市政、市政暨環境規劃、交通工程與管理、地政、地球科學、地理、地理環境資源、行政管理、行政管理暨政策、社會與區域發展學系、建築、建築及城鄉、建築及都市計畫、建築及都市設計、建築設計、建築與文化資產保存、建築與古蹟維護、軍事工程、造園景觀、都市計畫、都市計畫與景觀建築、都市規劃與防災、都市發展與建築、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測量、農村規劃、營建、營建科技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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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技術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口腔醫學、土壤環境科學、中醫學、中藥資源、公共衛生、分子生物、分子與細胞生物、分子醫學、化工與材料工程、化學、化學工程、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化學工程與材料科學、化學暨生物化學、水產生物、水產食品科學、水產製造、水產養殖、牙醫學、生化工程、生化科技、生命科學、生物、生物工程、生物化學、生物多樣性、生物技術、生物技術與化學工程、生物系統工程、生物科技、生物科學、生物資訊、生物資源、生物資源技術、生物農業科技、生物醫 學工程、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生物藥學、生理學、免疫學、材料科學與工程、保健營養、毒理學、流行病學、食品科技、食品科學、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食品暨釀造科技、食品衛生、食品營養、家政、海洋生物技術、海洋生物科技暨資源、畜牧、畜牧獸醫、畜產、病理學、動物、動物科學、博物、植物、植物科學、植物病理、植物病理與微生物、植物病蟲害、園藝、微生物與生化學、微生物學、農業化學、農業生物技術、農藝、衛生教育、檢驗技術、營養、營養科學、環境醫學、職業安全與衛生、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醫事技術、醫事檢驗、醫學、醫學工程、醫學生物技術暨檢驗、醫學技術、醫學檢驗生物技術、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醫藥化學、醫藥暨應用化學、獸醫、獸醫微生物、藥理暨毒理學、藥理學、藥學、護理、護理助產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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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衛生檢驗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及水利工程、土壤、土壤環境科學、大氣物理、大氣科學、工程科學、工業設計、公共衛生、公害防治、化學、化學工程、化學暨生物化學、水土保持、水利及海洋工程、水產生物、水產食品科學、水產製造、水產養殖、生化科技、生命科學、生物、生物工程、生物多樣性、生物技術與化學工程、生物科技、生物科學、生物產業科技、生物資訊與結構生物、生物環境系統工程、生物醫學工程、生物醫學科技、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生物藥學、生活應用科學、地球物理、地球科學、地理、地理環境資源、地質、地質科學、昆蟲、河海工程、物理、保健營養、科技暨資源、食品工程、食品技術、食品科技、食品科學、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食品暨釀造科技、食品衛生、食品營養、食品營養與保健生技、家政、核子工程、氣象、海洋生物、海洋生物技術、海洋資源、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及工程、畜牧、畜牧獸醫、畜產、健康餐飲管理、動物、動物科學技術、陶業工程、植物、植物保護、植物科學、植物病理、植物病理與微生物、植物病蟲害、園藝、微生物學、資源工程、農業工程、農業化學、農業教育、農藝、電子物理、衛生教育、應用化學、應用物理、營養、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科學、環境衛生、醫事技術、醫事檢驗、醫學工程、醫學生物技術暨檢驗、醫學檢驗生物技術、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醫藥暨應用化學、獸醫、藥學、礦業及石油工程、灌溉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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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技術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木與防災、土木與環境工程、工業工程、工業工程與工程管理、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利及海洋工程、交通、交通工程與管理、交通運輸工程、交通管理、交通管理科學、車輛工程技術、河海工程、物流與航運管理、航太與系統工程、航空工程、航運管理、動力機械、商船、造船工程、都市計畫、運輸工程與管理、運輸科技與管理、運輸管理、運輸與物流工程、運輸與倉儲營運、運輸與航海科學、運籌管理、電機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營建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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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工程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壤環境科學、大氣科學、工商管理、工程科學、工業工程、工業工程與工程管理、工業工程與系統管理、工業工程與科技管理、工業工程與經營資訊、工業工程與管理、工業安全衛生、工業教育、工業設計、工業管理、工業與資訊管理、公共衛生學、公害防治、化工與材料工程、化學、化學工程、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化學工程與材料科學、化學暨生物化學、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產製造、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物工程、生物產業科技、生物環境系統工程、生物醫學工程、交通工程與管理系管理組、交通管理、交通管理科學、企業管理、印刷工程、印刷攝影、地球科學、地理環境資源、地質、地質科學、自動化工程、自動控制工程、兵器工程、冶金及材料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系統工程、系統工程暨造船、車輛工程、放射技術、河海工程、物理、建築、建築及都市設計、科技管理、計算機管理決策、食品工程、食品科學、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食品營養、核子工程、海洋科學、消防、紡織工程、動力機械、控制工程、造船工程、都市計畫、森林、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環境暨資源、測量工程、測量與空間資訊、資訊工程、資訊工程與科學、資訊科學、資訊管理、資源工程、資源環境、農企業管理技術、農業土木工程、農業工程、農業化學、農業機械、運輸管理、運輸與物流工程、運籌管理、電子工程、電子物理、電子計算機科學、電子計算機應用、電信工程、電訊工程、電機工程、漁業、漁業生產與管理、管理科學、管理與資訊、輪機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應用化學、應用地質、應用物理、應用數學、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科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工程衛生、環境科學、環境與安全衛生、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醫學、職業安全與防災、職業安全衛生、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醫學工程、醫學放射技術、醫藥化學、醫藥暨應用化學、礦冶工程、礦業及石油工程、纖維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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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壤環境科學、大氣科學、工商管理、工程科學、工業工程、工業工程與工程管理、工業工程與系統管理、工業工程與科技管理、工業工程與經營資訊、工業工程與管理、工業安全衛生、工業教育、工業設計、工業管理、工業與資訊管理、公共衛生學、公害防治、化工與材料工程、化學、化學工程、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化學工程與材料科學、化學暨生物化學、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產製造、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物工程、生物產業科技、生物環境系統工程、生物醫學工程、交通工程與管理系管理組、交通管理、交通管理科學、企業管理、印刷工程、印刷攝影、地球科學、地理環境資源、地質、地質科學、自動化工程、自動控制工程、兵器工程、冶金及材料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系統工程、系統工程暨造船、車輛工程、放射技術、河海工程、物理、建築、建築及都市設計、科技管理、計算機管理決策、食品工程、食品科學、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食品營養、核子工程、海洋科學、消防、紡織工程、動力機械、控制工程、造船工程、都市計畫、森林、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環境暨資源、測量工程、測量與空間資訊、資訊工程、資訊工程與科學、資訊科學、資訊管理、資源工程、資源環境、農企業管理技術、農業土木工程、農業工程、農業化學、農業機械、運輸管理、運輸與物流工程、運籌管理、電子工程、電子物理、電子計算機科學、電子計算機應用、電信工程、電訊工程、電機工程、漁業、漁業生產與管理、管理科學、管理與資訊、輪機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應用化學、應用地質、應用物理、應用數學、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科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工程衛生、環境科學、環境與安全衛生、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醫學、職業安全與防災、職業安全衛生、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醫學工程、醫學放射技術、醫藥化學、醫藥暨應用化學、礦冶工程、礦業及石油工程、纖維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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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工程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工程科學、工業科技教育、工業教育、工業管理、生物機電、生物醫學工程、生醫光電工程、光電工程、光電與材料科技、光機電工程、光機電整合工程、自動化及機電整合、自動化控制工程、自動控制、兵器工程、冷凍空調工程、系統工程、系統及船舶電機工程、車輛工程、物理、計算機工程、核子工程、能源與冷凍空調工程、能源與資源工程、航太與系統工程、航空工程、航空太空工程、航運技術、動力機械、控制工程、通訊工程、通訊與導航工程、微電子工程、資訊工程、資訊教育、電子工程、電子物理、電子計算機科學、電子通訊、電信工程、電腦與通信工程、電機工程、電機電力工程、電機與控制工程、輪機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設計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機電自動化、應用物理、醫學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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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工程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工程科學、工程與系統科學、工業工程、工業工程與系統管理、工業工程與科技管理、工業工程與經營資訊、工業工程與管理、工業科技教育、工業教育、化學、化學工程、化學暨生物化學、生物系統工程、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生物機電工程、生物醫學工程、生醫工程與環境科學、生醫光電工程、光電工程、光電系統工程、光電科學、光電暨固態電子、光電與材料科技、光電與通訊工程、自動化及機電整合、自動控制、自然科學教育、技術及職業教育、材料工程、材料科學、系統工程、物理、計算機工程、計算機科學、計算機管理決策、飛機工程、核子工程、能源與資源工程、航空太空工程、航空電子、航運技術、動力機械工程、控制工程、通訊工程、通訊與導航、微電子工程、微機電系統工程、資訊工程、資訊科學、資訊電機工程、資訊網路技術、電子工程、電子物理、電子通訊、電子與資訊工程、電信工程、電腦與通信工程、電機工程、電機與資訊工程、精密機械與製造科技、精密機電工程、製造工程與管理技術、輪機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精密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機電光工程、機電光系統、機電整合技術、應用物理、醫學工程、醫藥暨應用化學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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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處理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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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工程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工程科學、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工業工程與管理、工業教育、工業設計、生物系統工程、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生物機電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自動化工程、自動化及控制、自動控制、兵器工程、材料工程、材料科學、材料科學工程、材料與製造工程、系統工程、系統工程暨造船、車輛工程、核子工程、航太與系統工程、航空工程、航空太空工程、航運技術、動力機械、動力機械工程、船舶機械、造船工程、農業工程、農業教育系機械組、農業機械、農業機械工程、電機工程、精密機械與製造科技、精密機電工程、模具工程、輪機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設計、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航空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精密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械製造、機電工程、機電光工程、機電光系統、機電自動化、職業教育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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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技術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及水利工程、土木與環境工程、土壤、土壤環境科學、大氣物理、大氣科學、工程科學、工業安全衛生、工業設計、公共衛生、公害防治、化工與材料工程、化學、化學工程、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化學工程與材料科學、化學暨生物化學、水土保持、水利及海洋工程、水產生物、水產製造、水產養殖、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命科學、生物、生物工程、生物多樣性、生物系統工程、生物科技、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生物資源、生物機電工程、生物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生物醫學工程、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生物藥學、生活應用科學、地球物理、地球科學、地球與環境科學、地理、地理環境資源、地質、地質科學、材料及資源工程、昆蟲、河海工程、物理、保健營養、食品科技、食品科學、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食品衛生、食品營養、家政、核子工程、氣象、海洋生物技術、海洋生物科技暨資源、海洋科學、海洋資源、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工程、海洋環境及工程、畜牧、畜牧獸醫、動物、陶業工程、植物、植物保護、植物科學、植物病理、植物病理與微生物、植物病蟲害、園藝、微生物學、資源工程、資源與環境科學技術、資源環境、農業工程、農業化學、農業教育、農業機械工程、農藝、電子物理、漁業生產與管理、衛生教育、應用化學、應用物理、營養、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科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工程衛生、環境保護技術、環境科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資源管理、環境管理、環境與安全工程、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衛生、環境醫學、職業安全與衛生、醫事技術、醫事檢驗、醫學工程、醫學生物技術暨檢驗、醫學技術、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醫藥化學、醫藥暨應用化學、獸醫、藥學、礦業及石油工程、灌溉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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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工程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壤、土壤環境科學、工教系工職教育組、工業化學、工業安全衛生、分子科學與工程、化工與材料工程、化粧品應用、化學、化學工程、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化學工程與材料科學、化學暨生物化學、水產食品科學、水產製造、水產養殖、生化科技、生物工程、生物技術與化學工程、生物科技、生物產業科技、生物醫學科學、生物藥學、有機高分子、自然科學教育、材料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科學教育系化學組、食品工程、食品科學、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食品衛生、食品營養、家政學系營養組、海洋生物技術、紡織工程、高分子工程、高分子材料、陶業工程、森林學系木材科學組、森林學系林產組、森林學系森林工業組、農業化學、應用化學、營養、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職業安全與衛生、醫藥化學、醫藥暨應用化學、藥學、纖維工程、纖維與複合材料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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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獸醫師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領有獸醫師證書者: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畜牧獸醫、獸醫各系畢業得有證書。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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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建築師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領有建築師證書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具有三年以上工程經驗證明文件者: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木與防災工程、工業設計系建築工程組、公共工程、建築、建築工程、建築及都市計畫、建築及都市設計、都市發展與建築、建築與室內設計、空間設計、建築設計、建築與文化資產保存、建築與古蹟維護、建築與城鄉、軍事工程、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營建工程、營建工程與管理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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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木與防災工程、工業設計系建築工程組、公共工程、空間設計、建築、建築工程、建築及都市計畫、建築及都市設計、建築設計、建築與文化資產保存、建築與古蹟維護、建築與城鄉、建築與室內設計、軍事工程、造園景觀、都市發展與建築、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營建工程、營建工程與管理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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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觀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業設計、水土保持、水土保持技術、水資源及環境工程、市政、生物、生物多樣性、生物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休閒事業管理、自然資源、林業、林業暨自然資源、空間設計、室內與景觀設計、建築、建築及城鄉、建築與都市計畫、建築與都市設計、建築與景觀、造園景觀、都市計畫、都市計畫與景觀建築、都市設計、都市發展與建築、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森林、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環境暨資源、植物、園藝、農村規劃、農業工程、農業經營、農藝、營建工程、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科學、環境與防災設計、觀光遊憩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四等考試
類別 |
類科 | 應考資格 |
行政 | 一般行政 | 一、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一般民政 | 一、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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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事務行政 | 一、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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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 | 一、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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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行政 | 一、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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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行政 | 一、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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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 | 一、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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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行政 | 一、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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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 | 一、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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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資訊管理 | 一、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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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行政 | 一、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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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行政 | 一、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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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 | 一、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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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 一、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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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廉政 | 一、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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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廉政 | 一、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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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建行政 | 一、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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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行政 | 一、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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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行政 | 一、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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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 | 一、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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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 | 一、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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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行政 | 一、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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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行政 | 一、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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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 | 農業技術 | 一、具有三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農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農科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農科或其他農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林業技術 | 一、具有三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農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農科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農科或其他農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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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技術 | 一、具有三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海事(水產)、農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海事(水產)、農科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海事(水產)、農科或其他海事(水產)、農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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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殖技術 | 一、具有三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海事(水產)、農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海事(水產)、農科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海事(水產)、農科或其他海事(水產)、農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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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技術 | 一、具有三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農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畜牧、獸醫、畜牧獸醫科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畜牧、獸醫、畜牧獸醫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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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 一、具有三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工科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工科或其他工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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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 | 一、具有三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工科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工科或其他工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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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工程 | 一、具有三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工科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工科或其他工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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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工程 | 一、具有三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農業、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農科、工科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農科、工科或其他農科、工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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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 | 一、具有三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工科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工科或其他工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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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製圖 | 一、具有三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工科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工科或其他工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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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技術 | 一、具有三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工科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工科或其他工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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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技術 | 一、具有三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工業、農業、海事 (水產)、醫事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工科、農科、海事 (水產) 科、醫事科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工科、農科、海事 (水產) 科、醫事科或其他工科、農科、海事 (水產) 科、醫事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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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技術 | 一、具有三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工科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工科或其他工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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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 | 一、具有三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農業、工業、醫事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農科、工科、醫事科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農科、工科、醫事科或其他農科、工科、醫事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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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工程 | 一、具有三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工科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工科或其他工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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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工程 | 一、具有三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工科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工科或其他工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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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工程 | 一、具有三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工科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工科或其他工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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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處理 | 一、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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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工程 | 一、具有三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工科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工科或其他工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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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技術 | 一、具有三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工業、農業、海事(水產)、醫事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工科、農科、海事(水產)科、醫事科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工科、農科、海事 (水產) 科、醫事科或其他工科、農科、海事 (水產) 科、醫事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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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檢驗 | 一、具有三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農業、工業、醫事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農科、工科、醫事科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農科、工科、醫事科或其他農科、工科、醫事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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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工程 | 一、具有三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工科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工科或其他工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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