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023公務人員/國家考試完整計畫表
公務人員高考112/2023年最新考試訊息已公告,最新招考資訊已整理於本文,包含高考報名日期、高考考試日期、高考資格、高考招考類組、高考錄取名額、高考科目及高考完整應考須知下載等重要資訊,請各位有意參與本次公務人員高考112/2023年的考生們千萬別錯過。
高考112/2023年報名期間
自民國 112 年 3 月 14 日(星期二)至 3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5 時止,逾時 無法報名。
高考112/2023年考試日期
(一)筆試:112 年 7 月 9 日(星期日)至 7 月 11 日(星期二)。
(二)第二試口試:
1.客家事務行政、公職社會工作師、公職獸醫師、公職建築師、公職護理師、公職臨床心理師、公職食品技師、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藥師類科。
2.預定於 112 年 10 月 21 日(星期六)舉行,惟實際舉行日期需視本考試典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並於第一試筆試榜示後另行通知。
高考112/2023年錄取人數
類別 |
類科 |
需用名額 | |
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構)學校 | 行政院以外機關 | ||
行政 | 一般行政 | 118 | |
一般民政 | 23 | ||
客家事務行政 | 2 | ||
戶政 | 14 | ||
原住民族行政 | 1 | ||
僑務行政(選試英文) | 1 | ||
僑務行政(選試法文) | 1 | ||
僑務行政(選試西班牙文) | 1 | ||
僑務行政(選試泰文) | 2 | ||
僑務行政(選試印尼文) | 2 | ||
僑務行政(選試緬甸文) | 1 | ||
社會行政 | 34 | ||
勞工行政 | 35 | ||
文化行政 | 8 | ||
教育行政 | 62 | ||
體育行政 | 2 | ||
國際文教行政(選試德文) | 1 | ||
國際文教行政(選試西班牙文) | 1 | ||
新聞(選試英文) | 10 | ||
圖書資訊管理(選試英文) | 8 | ||
檔案管理 | 2 | ||
人事行政 | 96 | 11 | |
財稅行政 | 181 | ||
金融保險 | 29 | ||
財稅法務 | 13 | ||
會計 | 171 | 21 | |
統計 | 25 | ||
法制 | 32 | 3 | |
法律廉政 | 32 | ||
財經廉政 | 16 | ||
經建行政 | 63 | ||
公平交易管理 | 3 | ||
商業行政 | 3 | ||
農業行政 | 6 | ||
漁業行政 | 1 | ||
智慧財產行政 | 5 | ||
觀光行政(選試觀光英語) | 13 | ||
海洋行政 | 2 | ||
交通行政 | 24 | ||
航運行政 | 5 | ||
地政 | 71 | ||
衛生行政 | 33 | ||
環保行政 | 10 | ||
技術 | 農業技術 | 18 | |
農業機械 | 3 | ||
園藝 | 2 | ||
植物病蟲害防治 | 1 | ||
林業技術 | 9 | ||
漁業技術 | 2 | ||
養殖技術 | 3 | ||
動物技術 | 10 | ||
自然保育 | 4 | ||
土木工程 | 360 | 4 | |
水利工程 | 32 | ||
環境工程 | 10 | ||
水土保持工程 | 12 | ||
建築工程 | 106 | ||
地質 | 2 | ||
採礦工程 | 2 | ||
測量製圖 | 38 | ||
都市計畫技術 | 34 | ||
景觀 | 11 | ||
衛生技術 | 62 | ||
食品衛生檢驗 | 7 | ||
藥事 | 8 | ||
醫學工程 | 4 | ||
交通技術 | 39 | ||
航海技術 | 5 | ||
輪機技術 | 1 | ||
航空駕駛(試直昇機飛行原理) | 4 | ||
工業工程 | 10 | ||
職業安全衛生 | 8 | ||
電力工程 | 59 | ||
電子工程 | 43 | ||
電信工程 | 2 | ||
資訊處理 | 105 | 4 | |
機械工程 | 44 | ||
汽車工程 | 5 | ||
環保技術 | 57 | ||
化學安全 | 2 | ||
環境檢驗 | 1 | ||
化學工程 | 12 | ||
天文 | 2 | ||
氣象 | 9 | ||
輻射安全 | 2 | ||
消防技術 | 1 | ||
工業設計 | 2 | ||
行政 | 公職社會工作師 | 84 | |
技術 | 公職獸醫師 | 21 | |
公職建築師 | 7 | ||
公職護理師 | 8 | ||
公職臨床心理師 | 1 | ||
公職食品技師 | 1 | ||
公職醫事檢驗師 | 1 | ||
公職藥師 | 4 |
高考112/2023年報名資格
類別 | 類科 | 應考資格 |
行政 | 一般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一般民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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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事務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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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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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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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行政(選試英文)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於報名期間前三年內曾通過英語檢定測驗,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EFR)選試英文為B2以上,選試其他外國文為B1以上,持有合格有效之成績證明(含聽說讀寫)者: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 前項英語檢定測驗指下列各款之一: 一、全民英檢(GEPT)。 二、多益(TOEIC)。 三、托福(TOEFL)。 四、劍橋五級英語認證(Cambridge English Qualification)。 五、劍橋領思職場英語測驗(Linguaskill Business)。 六、劍橋領思實用英語測驗(Linguaskill General)。 七、雅思國際英語測驗(IELTS)。 八、外語能力測驗(FLP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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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行政(選試法文) | ||
僑務行政(選試西班牙文) | ||
僑務行政(選試泰文) | ||
僑務行政(選試印尼文) | ||
僑務行政(選試緬甸文) | ||
社會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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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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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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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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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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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文教行政(選試德文)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於報名期間前三年內曾通過英語檢定測驗,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EFR)選試英文為B1以上,選試其他外國文為A2以上,持有合格有效之成績證明(含聽說讀寫)者: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 前項英語檢定測驗指下列各款之一: 一、全民英檢(GEPT)。 二、多益(TOEIC)。 三、托福(TOEFL)。 四、劍橋五級英語認證(Cambridge English Qualification)。 五、劍橋領思職場英語測驗(Linguaskill Business)。 六、劍橋領思實用英語測驗(Linguaskill General)。 七、雅思國際英語測驗(IELTS)。 八、外語能力測驗(FLP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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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文教行政(選試西班牙文) | ||
新聞(選試英文)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於報名期間前三年內曾通過英語檢定測驗,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EFR)A2以上,持有合格有效之成績證明(含聽說讀寫)者: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 前項英語檢定測驗指下列各款之一: 一、全民英檢(GEPT)。 二、多益(TOEIC)。 三、托福(TOEFL)。 四、劍橋五級英語認證(Cambridge English Qualification)。 五、劍橋領思職場英語測驗(Linguaskill Business)。 六、劍橋領思實用英語測驗(Linguaskill General)。 七、雅思國際英語測驗(IELTS)。 八、外語能力測驗(FLP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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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資訊管理(選試英文)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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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管理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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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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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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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險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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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法務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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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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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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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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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廉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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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廉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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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建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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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管理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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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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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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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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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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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行政(選試觀光英語)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於報名期間前三年內曾通過英語檢定測驗,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EFR)A2以上,持有合格有效之成績證明(含聽說讀寫)者: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 前項英語檢定測驗指下列各款之一: 一、全民英檢(GEPT)。 二、多益(TOEIC)。 三、托福(TOEFL)。 四、劍橋五級英語認證(Cambridge English Qualification)。 五、劍橋領思職場英語測驗(Linguaskill Business)。 六、劍橋領思實用英語測驗(Linguaskill General)。 七、雅思國際英語測驗(IELTS)。 八、外語能力測驗(FLP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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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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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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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運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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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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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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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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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 | 農業技術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壤、土壤環境科學、工業設計系機械組、水土保持、生命科學、生物、生物工程、生物多樣性、生物技術、生物科技、生物科學、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生物資訊與結構生物、生物農業科技、生物機電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生態學與演化生物學、自然資源管理、昆蟲、海洋生物技術、動力機械、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森林、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暨自然資源、森林環境暨資源、植物、植物保護、植物科學、植物病理、植物病理與微生物、植物病蟲害、植物醫學、園藝、微生物、資源保育、資源管理、農企業管理、農園生產、農園生產技術、農業工程系機械組、農業化學、農業生物技術、農業推廣、農業經濟、農業經營、農業機械、農學、農藝、電機工程、精緻農業、熱帶農業暨國際合作、機械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蠶絲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農業機械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壤、土壤環境科學、工業設計系機械組、水土保持、生命科學、生物、生物工程、生物多樣性、生物技術、生物科技、生物科學、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生物資訊與結構生物、生物農業科技、生物機電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生態學與演化生物學、自然資源管理、昆蟲、海洋生物技術、動力機械、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森林、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暨自然資源、森林環境暨資源、植物、植物保護、植物科學、植物病理、植物病理與微生物、植物病蟲害、植物醫學、園藝、微生物、資源保育、資源管理、農企業管理、農園生產、農園生產技術、農業工程系機械組、農業化學、農業生物技術、農業推廣、農業經濟、農業經營、農業機械、農學、農藝、電機工程、精緻農業、熱帶農業暨國際合作、機械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蠶絲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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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藝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壤、土壤環境科學、化學暨生物化學、生命科學、生物、生物多樣性、生物技術、生物科技、生物產業推廣暨經營、生物資源、生物資源技術、生物農業科技、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昆蟲、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植物、植物保護、植物科學、植物病理、植物病理與微生物學、植物病蟲害、植物醫學、園藝、農企業管理、農園生產、農園生產技術、農業化學、農業生物技術、農業經營、農藝、精緻農業、熱帶農業暨國際合作、醫藥暨應用化學、蠶絲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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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病蟲害防治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生命科學、生物、生物多樣性、生物技術、生物科技、生物科學、生物資源、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昆蟲、植物、植物保護、植物科學、植物病理、植物病理與微生物、植物病蟲害、植物醫學、園藝、微生物、農藝、蠶絲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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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技術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地資源、木材工業、木材科學暨工藝、木材科學與設計、水土保持、生命科學、生物、生物多樣性、生物技術、生物科技、生物科學、生物資源、生物醫學科學、生態暨演化生物、自然資源、自然資源管理、自然資源應用、昆蟲、林產加工、林產科學、林產科學暨家具工程、林業、林業暨自然資源、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森林、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暨自然資源、森林環境暨資源、植物、植物保護、植物科學、植物病理、植物病蟲害、植物醫學、園藝、微生物、資源保育、資源管理、環境工程與科學、環境科學、觀光暨遊憩管理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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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技術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水生生物科學、水利及海洋工程、水產生物、水產食品工業、水產食品科學、水產製造、水產養殖、生命科學、生物多樣性、生物科技、生物科學、生物資源、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自然資源、河海工程、海洋、海洋生物、海洋生物技術、海洋生物科技暨資源、海洋資源、海洋資源管理、海洋環境及工程、畜牧、畜產、畜產與生物科技、動物、動物科學、野生動物保育、植物、植物科學、漁業、漁業生產與管理、漁業科學、環境生物與漁業科學、獸醫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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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殖技術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水生生物科學、水利及海洋工程、水產生物、水產食品工業、水產食品科學、水產製造、水產養殖、生命科學、生物多樣性、生物科技、生物科學、生物資源、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自然資源、河海工程、海洋、海洋生物、海洋生物技術、海洋生物科技暨資源、海洋資源、海洋資源管理、海洋環境及工程、畜牧、畜產、畜產與生物科技、動物、動物科學、野生動物保育、植物、植物科學、漁業、漁業生產與管理、漁業科學、環境生物與漁業科學、獸醫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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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技術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畜牧、畜牧獸醫、畜產、畜產與生物科技、動物、動物科技、動物科學、動物科學技術、獸醫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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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育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水土保持、水產生物、水產養殖、生命科學、生物、生物多樣性、生物科技、生物科學、生物資源、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生態、生態暨演化生物、生態與環境教育、休閒遊憩事業、地球科學、地質科學、自然資源、自然資源管理、自然資源應用、昆蟲、海洋生物、海洋生物技術、海洋生物暨資源、海洋科學、海洋資源、海洋資源管理、畜牧、畜牧獸醫、畜產、動物、動物科技、動物科學、動物科學技術、造園景觀、野生動物保育、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森林、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暨自然資源、森林環境暨資源、植物、植物保護、植物科學、植物病理、植物病理與微生物、植物病蟲害、植物醫學、園藝、微生物、農企業管理、農園生產、農園生產技術、農業經營、農藝、漁業、漁業生產與管理、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科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生物及漁業科學、環境科學、環境教育、環境資源、環境資源管理、環境管理、獸醫、蠶絲、觀光暨遊憩管理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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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工程與防災科技、土木及水利工程、土木與工程資訊、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木與防災、土木與防災工程、土木與環境工程、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公共工程、水土保持、水土保持技術、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利及海洋工程、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交通工程與管理學系工程組、地球科學、地質、地質科學、防災科技、坡地防災及水資源工程、河海工程、建築、建築工程、建築及都市計畫、建築及都市設計、建築設計、軍事工程、海洋、海洋科學、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工程、海洋環境資訊、航空測量、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測量、資源工程、農業土木工程、農業工程、營建工程、營建工程與管理、營建技術與管理、營建科技、營建管理、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科學、環境設計、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與防災設計、灌溉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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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及水利工程、土木與工程資訊、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木與防災工程、公共工程系土木組、水土保持、水文科學、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利及海洋工程、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地球科學、地球與環境科學、地質科學、地震與防災工程、防災科技、坡地防災及水資源工程、河海工程、建築、建築工程、建築及都市計畫、軍事工程、海洋系工程組、海洋科學、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工程、能源與資源工程、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森林學系水土保持組、農業土木工程、農業工程、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科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與防災設計、灌溉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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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工程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木與環境工程、土壤環境科學、大氣科學、工業安全衛生、工業設計、公共工程系土木組、公共衛生、公害防治、化工與材料工程、化學、化學工程、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化學工程與材料科學、水土保持、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物工程、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生物機電工程、生物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地球科學、地球與環境科學、地理、地理環境資源、地質科學、自然資源、林業、林業暨自然資源、河海工程、建築、軍事工程、海洋系工程組、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工程、動力機械工程、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森林系林產組、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暨自然資源、森林學系木材科學組、森林環境暨資源、園藝、資源環境、農業土木工程、農業工程、農業化學、農業機械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應用化學、營建工程、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科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工程衛生、環境保護技術、環境科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資訊科技、環境資源管理、環境與工業安全技術、環境與安全工程、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與防災設計、環境衛生、醫學技術、灌溉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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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工程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木與防災工程、土地資源、土壤、水土保持、水土保持技術、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利及海洋工程、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地球科學、地質、自然資源管理、坡地防災及水資源工程、河海工程、建築、建築工程、建築及都市計畫、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及工程、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森林、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環境暨資源、植物、植物科學、測量、園藝、資源工程、資源保育、農企業管理技術、農園生產技術、農業土木工程、農業工程、農業經濟、農藝、營建工程、營建技術與管理、營建科技、營建管理、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工程衛生、環境與防災設計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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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木與防災工程、工業設計系建築工程組、公共工程、空間設計、建築、建築工程、建築及都市計畫、建築及都市設計、建築設計、建築與文化資產保存、建築與古蹟維護、建築與城鄉、建築與室內設計、軍事工程、造園景觀、都市發展與建築、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營建工程、營建工程與管理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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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水土保持、地球物理、地球科學、地理、地理環境資源、地質、地質科學、材料及資源工程、物理、海洋、海洋地質及化學、海洋地質及地球物理、海洋科學、海洋環境資訊、資源工程、資源環境、數學、應用地球物理、應用地球科學、應用地質、應用物理、應用數學、礦業及石油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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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礦工程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地球科學、地理環境資源、地質、地質科學、地震、冶金及材料、材料及資源工程、材料科學、海洋科學、海洋學系地質組、動力機械工程、陶業工程、資源工程、資源環境、機械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應用地球物理、應用地球科學、應用地質、環境資源管理、礦冶工程、礦業及石油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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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製圖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及水利工程、土木及防災工程、土木與工程資訊、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木與空間資訊、土地資源、土地管理、土地管理與開發、不動產經營、不動產與城鄉環境、水土保持、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利及海洋工程、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地政、地球物理、地球科學、地理、地理資訊、地理環境資源、地質、地質科學、地學、河海工程、空間資訊、建築、建築工程、建築設計、建築與古蹟維護、軍事工程、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工程、航空測量、都市計畫、都市計畫與景觀建築、都市發展與建築、景觀與遊憩、森林、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環境暨資源、測量工程、測量及空間資訊、測繪工程、農村規劃技術、農業土木工程、農業工程、綠環境設計、遙測科技、數學、數學教育、數學資訊教育、應用空間資訊、應用數學、營建工程、營建工程與管理、營建管理、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監測與防災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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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技術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地管理、土地管理與開發、工業設計、不動產經營、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公共工程、公共行政、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市政、市政暨環境規劃、交通工程與管理、地政、地球科學、地理、地理環境資源、行政管理、行政管理暨政策、建築、建築及城鄉、建築及都市計畫、建築及都市設計、建築設計、建築與文化資產保存、建築與古蹟維護、軍事工程、造園景觀、都市計畫、都市計畫與景觀建築、都市規劃與防災、都市發展與建築、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測量、農村規劃、營建、營建科技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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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觀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業設計、水土保持、水土保持技術、水資源及環境工程、市政、生物、生物多樣性、生物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休閒事業管理、自然資源、林業、林業暨自然資源、空間設計、室內與景觀設計、建築、建築及城鄉、建築與都市計畫、建築與都市設計、建築與景觀、造園景觀、都市計畫、都市計畫與景觀建築、都市設計、都市發展與建築、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森林、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環境暨資源、植物、園藝、農村規劃、農業工程、農業經營、農藝、營建工程、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科學、環境與防災設計、觀光遊憩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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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技術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口腔醫學、土壤環境科學、中醫學、中藥資源、公共衛生、分子生物、分子與細胞生物、分子醫學、化工與材料工程、化學、化學工程、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化學工程與材料科學、化學暨生物化學、水產生物、水產食品科學、水產製造、水產養殖、牙醫學、生化工程、生化科技、生命科學、生物、生物工程、生物化學、生物多樣性、生物技術、生物技術與化學工程、生物系統工程、生物科技、生物科學、生物資訊、生物資源、生物資源技術、生物農業科技、生物醫學工程、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生物藥學、生理學、免疫學、材料科學與工程、保健營養、毒理學、流行病學、食品科技、食品科學、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食品暨釀造科技、食品衛生、食品營養、家政、海洋生物技術、海洋生物科技暨資源、畜牧、畜牧獸醫、畜產、病理學、動物、動物科學、博物、植物、植物科學、植物病理、植物病理與微生物、植物病蟲害、園藝、微生物與生化學、微生物學、農業化學、農業生物技術、農藝、衛生教育、檢驗技術、營養、營養科學、環境醫學、職業安全與衛生、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醫事技術、醫事檢驗、醫學、醫學工程、醫學生物技術暨檢驗、醫學技術、醫學檢驗生物技術、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醫藥化學、醫藥暨應用化學、獸醫、獸醫微生物、藥理暨毒理學、藥理學、藥學、護理、護理助產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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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衛生檢驗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及水利工程、土壤、土壤環境科學、大氣物理、大氣科學、工程科學、工業設計、公共衛生、公害防治、化學、化學工程、化學暨生物化學、水土保持、水利及海洋工程、水產生物、水產食品科學、水產製造、水產養殖、生化科技、生命科學、生物、生物工程、生物多樣性、生物技術與化學工程、生物科技、生物科學、生物產業科技、生物資訊與結構生物、生物環境系統工程、生物醫學工程、生物醫學科技、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生物藥學、生活應用科學、地球物理、地球科學、地理、地理環境資源、地質、地質科學、昆蟲、河海工程、物理、保健營養、科技暨資源、食品工程、食品技術、食品科技、食品科學、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食品暨釀造科技、食品衛生、食品營養、食品營養與保健生技、家政、核子工程、氣象、海洋生物、海洋生物技術、海洋資源、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及工程、畜牧、畜牧獸醫、畜產、健康餐飲管理、動物、動物科學技術、陶業工程、植物、植物保護、植物科學、植物病理、植物病理與微生物、植物病蟲害、園藝、微生物學、資源工程、農業工程、農業化學、農業教育、農藝、電子物理、衛生教育、應用化學、應用物理、營養、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科學、環境衛生、醫事技術、醫事檢驗、醫學工程、醫學生物技術暨檢驗、醫學檢驗生物技術、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醫藥暨應用化學、獸醫、藥學、礦業及石油工程、灌溉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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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 | 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藥學系畢業得有證書者。 | |
醫學工程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化工與材料工程、化學工程、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化學工程與材料科學、生物醫學工程、材料工程、材料及資源工程、材料科學、高分子工程、高分子材料、控制工程、復健、資訊工程、電子工程、電機工程、醫事技術、醫學工程、醫學工程暨材料、醫學生物技術暨檢驗、醫學檢驗生物技術、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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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技術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木與防災、土木與環境工程、工業工程、工業工程與工程管理、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利及海洋工程、交通、交通工程與管理、交通運輸工程、交通管理、交通管理科學、車輛工程技術、河海工程、物流與航運管理、航太與系統工程、航空工程、航運管理、動力機械、商船、造船工程、都市計畫、運輸工程與管理、運輸科技與管理、運輸管理、運輸與物流工程、運輸與倉儲營運、運輸與航海科學、運籌管理、電機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營建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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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海技術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海洋運輸、航海、航海技術、航運技術、商船、運輸技術、運輸與航海科學、漁業、漁撈、駕駛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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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機技術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系統工程暨造船、系統及船舶機電工程、航運技術、航輪、動力機械、動力機械工程、船舶機械、造船工程、造船及海洋工程、輪機工程、輪機技術、機械與輪機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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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駕駛(試直昇機飛行原理)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曾在國內、外學校(班)航空飛行班次受訓累計達五個月以上畢(結)業得有證明,並曾任飛行時數累計二百五十小時以上者(其中選試直昇機飛行原理,其直昇機飛行時數累計一百小時以上):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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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工程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壤環境科學、大氣科學、工商管理、工程科學、工業工程、工業工程與工程管理、工業工程與系統管理、工業工程與科技管理、工業工程與經營資訊、工業工程與管理、工業安全衛生、工業教育、工業設計、工業管理、工業與資訊管理、公共衛生學、公害防治、化工與材料工程、化學、化學工程、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化學工程與材料科學、化學暨生物化學、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產製造、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物工程、生物產業科技、生物環境系統工程、生物醫學工程、交通工程與管理系管理組、交通管理、交通管理科學、企業管理、印刷工程、印刷攝影、地球科學、地理環境資源、地質、地質科學、自動化工程、自動控制工程、兵器工程、冶金及材料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系統工程、系統工程暨造船、車輛工程、放射技術、河海工程、物理、建築、建築及都市設計、科技管理、計算機管理決策、食品工程、食品科學、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食品營養、核子工程、海洋科學、消防、紡織工程、動力機械、控制工程、造船工程、都市計畫、森林、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環境暨資源、測量工程、測量與空間資訊、資訊工程、資訊工程與科學、資訊科學、資訊管理、資源工程、資源環境、農企業管理技術、農業土木工程、農業工程、農業化學、農業機械、運輸管理、運輸與物流工程、運籌管理、電子工程、電子物理、電子計算機科學、電子計算機應用、電信工程、電訊工程、電機工程、漁業、漁業生產與管理、管理科學、管理與資訊、輪機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應用化學、應用地質、應用物理、應用數學、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科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工程衛生、環境科學、環境與安全衛生、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醫學、職業安全與防災、職業安全衛生、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醫學工程、醫學放射技術、醫藥化學、醫藥暨應用化學、礦冶工程、礦業及石油工程、纖維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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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壤環境科學、大氣科學、工商管理、工程科學、工業工程、工業工程與工程管理、工業工程與系統管理、工業工程與科技管理、工業工程與經營資訊、工業工程與管理、工業安全衛生、工業教育、工業設計、工業管理、工業與資訊管理、公共衛生學、公害防治、化工與材料工程、化學、化學工程、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化學工程與材料科學、化學暨生物化學、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產製造、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物工程、生物產業科技、生物環境系統工程、生物醫學工程、交通工程與管理系管理組、交通管理、交通管理科學、企業管理、印刷工程、印刷攝影、地球科學、地理環境資源、地質、地質科學、自動化工程、自動控制工程、兵器工程、冶金及材料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系統工程、系統工程暨造船、車輛工程、放射技術、河海工程、物理、建築、建築及都市設計、科技管理、計算機管理決策、食品工程、食品科學、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食品營養、核子工程、海洋科學、消防、紡織工程、動力機械、控制工程、造船工程、都市計畫、森林、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環境暨資源、測量工程、測量與空間資訊、資訊工程、資訊工程與科學、資訊科學、資訊管理、資源工程、資源環境、農企業管理技術、農業土木工程、農業工程、農業化學、農業機械、運輸管理、運輸與物流工程、運籌管理、電子工程、電子物理、電子計算機科學、電子計算機應用、電信工程、電訊工程、電機工程、漁業、漁業生產與管理、管理科學、管理與資訊、輪機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應用化學、應用地質、應用物理、應用數學、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科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工程衛生、環境科學、環境與安全衛生、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醫學、職業安全與防災、職業安全衛生、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醫學工程、醫學放射技術、醫藥化學、醫藥暨應用化學、礦冶工程、礦業及石油工程、纖維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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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工程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工程科學、工業科技教育、工業教育、工業管理、生物機電、生物醫學工程、生醫光電工程、光電工程、光電與材料科技、光機電工程、光機電整合工程、自動化及機電整合、自動化控制工程、自動控制、兵器工程、冷凍空調工程、系統工程、系統及船舶電機工程、車輛工程、物理、計算機工程、核子工程、能源與冷凍空調工程、能源與資源工程、航太與系統工程、航空工程、航空太空工程、航運技術、動力機械、控制工程、通訊工程、通訊與導航工程、微電子工程、資訊工程、資訊教育、電子工程、電子物理、電子計算機科學、電子通訊、電信工程、電腦與通信工程、電機工程、電機電力工程、電機與控制工程、輪機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設計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機電自動化、應用物理、醫學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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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工程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工程科學、工程與系統科學、工業工程、工業工程與系統管理、工業工程與科技管理、工業工程與經營資訊、工業工程與管理、工業科技教育、工業教育、化學、化學工程、化學暨生物化學、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生物機電工程、生物醫學工程、生醫工程與環境科學、生醫光電工程、光電工程、光電系統工程、光電科學、光電暨固態電子、光電與材料科技、光電與通訊工程、自動化及機電整合、自動控制、自然科學教育、技術及職業教育、材料工程、材料科學、系統工程、物理、計算機工程、計算機科學、計算機管理決策、飛機工程、核子工程、能源與資源工程、航空太空工程、航空電子、航運技術、動力機械工程、控制工程、通訊工程、通訊與導航、微電子工程、微機電系統工程、資訊工程、資訊科學、資訊電機工程、資訊網路技術、電子工程、電子物理、電子通訊、電子與資訊工程、電信工程、電腦與通信工程、電機工程、電機與資訊工程、精密機械與製造科技、精密機電工程、製造工程與管理技術、輪機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精密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機電光工程、機電光系統、機電整合技術、應用物理、醫學工程、醫藥暨應用化學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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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工程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工程科學、工業工程、工業工程與系統管理、工業工程與科技管理、工業工程與經營資訊、工業工程與管理、工業教育、化學、化學工程、化學暨生物化學、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生物機電工程、生物醫學工程、生醫光電工程、光電工程、自動化及機電整合、自動控制、材料科學、系統工程、物理、計算機工程、計算機科學、計算機管理決策、核子工程、能源與資源工程、航空太空工程、動力機械工程、控制工程、通訊工程、微電子工程、微機電系統工程、資訊工程、資訊科學、電子工程、電子物理、電子通訊、電信工程、電腦與通信工程、電機工程、精密機械與製造科技、精密機電工程、輪機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精密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機電光工程、機電光系統、應用物理、醫學工程、醫藥暨應用化學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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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處理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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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工程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工程科學、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工業工程與管理、工業教育、工業設計、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生物機電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自動化工程、自動化及控制、自動控制、兵器工程、材料工程、材料科學、材料科學工程、材料與製造工程、系統工程、系統工程暨造船、車輛工程、核子工程、航太與系統工程、航空工程、航空太空工程、航運技術、動力機械、動力機械工程、船舶機械、造船工程、農業工程、農業教育系機械組、農業機械、農業機械工程、電機工程、精密機械與製造科技、精密機電工程、模具工程、輪機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設計、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航空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精密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械製造、機電工程、機電光工程、機電光系統、機電自動化、職業教育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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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工程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工程科學、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工業工程與管理、工業教育、工業設計、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生物機電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自動化工程、自動化及控制、自動控制、兵器工程、材料工程、材料科學、材料科學工程、材料與製造工程、系統工程、系統工程暨造船、車輛工程、核子工程、航太與系統工程、航空工程、航空太空工程、航運技術、動力機械、動力機械工程、船舶機械、造船工程、農業工程、農業教育系機械組、農業機械、農業機械工程、電機工程、精密機械與製造科技、精密機電工程、模具工程、輪機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設計、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航空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精密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械製造、機電工程、機電光工程、機電光系統、機電自動化、職業教育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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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技術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及水利工程、土木與環境工程、土壤、土壤環境科學、大氣物理、大氣科學、工程科學、工業安全衛生、工業設計、公共衛生、公害防治、化工與材料工程、化學、化學工程、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化學工程與材料科學、化學暨生物化學、水土保持、水利及海洋工程、水產生物、水產製造、水產養殖、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命科學、生物、生物工程、生物多樣性、生物科技、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生物資源、生物機電工程、生物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生物醫學工程、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生物藥學、生活應用科學、地球物理、地球科學、地球與環境科學、地理、地理環境資源、地質、地質科學、材料及資源工程、昆蟲、河海工程、物理、保健營養、食品科技、食品科學、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食品衛生、食品營養、家政、核子工程、氣象、海洋生物技術、海洋生物科技暨資源、海洋科學、海洋資源、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工程、海洋環境及工程、畜牧、畜牧獸醫、動物、陶業工程、植物、植物保護、植物科學、植物病理、植物病理與微生物、植物病蟲害、園藝、微生物學、資源工程、資源與環境科學技術、資源環境、農業工程、農業化學、農業教育、農業機械工程、農藝、電子物理、漁業生產與管理、衛生教育、應用化學、應用物理、營養、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科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工程衛生、環境保護技術、環境科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資源管理、環境管理、環境與安全工程、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衛生、環境醫學、職業安全與衛生、醫事技術、醫事檢驗、醫學工程、醫學生物技術暨檢驗、醫學技術、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醫藥化學、醫藥暨應用化學、獸醫、藥學、礦業及石油工程、灌溉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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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安全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及水利工程、土木與環境工程、土壤、土壤環境科學、工程科學、工業安全衛生、公共衛生、公害防治、化工與材料工程、化學、化學工程、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化學工程與材料科學、化學暨生物化學、水土保持、水利及海洋工程、水產生物、水產製造、水產養殖、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命科學、生物、生物工程、生物多樣性、生物科技、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生物資源、生物機電工程、生物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生物醫學工程、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生物藥學、生活應用科學、地球科學、地球與環境科學、地理環境資源、地質、地質科學、材料及資源工程、昆蟲、河海工程、物理、保健營養、食品科技、食品科學、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食品衛生、食品營養、海洋生物技術、海洋生物科技暨資源、海洋科學、海洋資源、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工程、海洋環境及工程、畜牧、畜牧獸醫、動物、植物、植物保護、植物科學、植物病理、植物病理與微生物、植物病蟲害、園藝、微生物學、資源工程、資源與環境科學技術、資源環境、農業工程、農業化學、農業教育、農業機械工程、農藝、漁業生產與管理、衛生教育、應用化學、營養、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科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工程衛生、環境保護技術、環境科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資源管理、環境管理、環境與安全工程、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衛生、環境醫學、職業安全與衛生、醫事技術、醫事檢驗、醫學工程、醫學生物技術暨檢驗、醫學技術、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醫藥化學、醫藥暨應用化學、獸醫、藥學、礦業及石油工程、灌溉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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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檢驗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及水利工程、土壤、土壤環境科學、大氣物理、大氣科學、工程科學、工業設計、公共衛生、公害防治、化學、化學工程、化學暨生物化學、天然藥物、水土保持、水利及海洋工程、水產生物、水產食品科學、水產製造、水產養殖、生命科學、生物、生物工程、生物多樣性、生物技術、生物科技、生物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生物醫學工程、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生物藥學、生活應用科學、生醫工程與環境科學、地球物理、地球科學、地理、地理環境資源、地質、地質科學、昆蟲、河海工程、物理、保健營養、科技暨資源、食品工程、食品科技、食品科學、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食品暨釀造科技、食品衛生、食品營養、家政、核子工程、氣象、海洋生物、海洋生物技術、海洋資源、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及工程、畜牧、畜牧獸醫、動物、陶業工程、植物、植物保護、植物科學、植物病理、植物病理與微生物、植物病蟲害、園藝、微生物學、資源工程、農業工程、農業化學、農業教育、農藝、電子物理、衛生教育、應用化學、應用物理、營養、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科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科學、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衛生、職業安全與衛生、醫事技術、醫事檢驗、醫學工程、醫學生物技術暨檢驗、醫學檢驗生物技術、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醫藥暨應用化學、獸醫、獸醫微生物學、藥學、礦業及石油工程、灌溉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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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工程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壤、土壤環境科學、工教系工職教育組、工業化學、工業安全衛生、分子科學與工程、化工與材料工程、化粧品應用、化學、化學工程、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化學工程與材料科學、化學暨生物化學、水產食品科學、水產製造、水產養殖、生化科技、生物工程、生物技術與化學工程、生物科技、生物產業科技、生物醫學科學、生物藥學、有機高分子、自然科學教育、材料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科學教育系化學組、食品工程、食品科學、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食品衛生、食品營養、家政學系營養組、海洋生物技術、紡織工程、高分子工程、高分子材料、陶業工程、森林學系木材科學組、森林學系林產組、森林學系森林工業組、農業化學、應用化學、營養、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職業安全與衛生、醫藥化學、醫藥暨應用化學、藥學、纖維工程、纖維與複合材料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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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文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大氣物理、大氣科學、天文、天文物理、地球科學、地理、地理環境資源、物理、氣象、海洋、航海、漁業、漁業生產與管理、數學、應用物理、應用數學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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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象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大氣物理、大氣科學、天文、天文物理、地球科學、地理、地理環境資源、河海工程、物理、氣象、海洋、海洋物理、海洋資源、航海、漁業、漁業生產與管理、數學、應用物理、應用數學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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輻射安全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工程與系統科學、化工與材料工程、化粧品應用、化學、化學工程、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化學工程與材料科學、化學暨生物化學、生化工程、生化與生醫工程、生命科學、生物科學、生物醫學工程、生物醫學影像暨放射科學、材料工程、材料科學、放射技術、放射科學、放射醫學科學、物理、原子科學、核子工程、航空太空工程、高分子工程、高分子材料、動力機械工程、動物、控制工程、電子工程、電子物理、電信工程、電機工程、精密機械與製造科技、精密機電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航空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精密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機電光工程、機電光系統、應用化學、應用物理、醫學工程、醫學技術、醫學放射技術、醫學影像暨放射科學、醫療機電工程、醫藥暨應用化學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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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技術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與防災、工業安全衛生、工業教育、公共工程、公共安全工程、化學、化學工程、自動控制工程、冷凍空調工程、河海工程、建築、建築工程、建築及都市計畫、建築及都市設計、建築設計、建築與城鄉、消防及防災、消防安全、消防暨安全科技、消防學、航空工程、動力機械、船舶機械工程、造船工程、資訊工程、電子工程、電機工程、輪機、機械工程、機械工程技術、營建工程、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與工業安全技術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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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設計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工商業設計、工業教育、工業產品設計、工業設計、工藝、工藝設計、印刷工程、印刷藝術、印刷攝影、室內設計、美術工藝、商品設計、商業設計、設計、設計創作、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視覺傳達設計、漁業生產與管理、機械工程、應用美術、應用藝術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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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 公職社會工作師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及領有執業執照後受聘公私立機關(構)、立案之團體二年以上社會工作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者: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 |
技術 | 公職獸醫師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領有獸醫師證書者: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畜牧獸醫、獸醫各系畢業得有證書。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 |
公職建築師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領有建築師證書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具有三年以上工程經驗證明文件者: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木與防災工程、工業設計系建築工程組、公共工程、空間設計、建築、建築工程、建築及都市計畫、建築及都市設計、建築設計、建築與文化資產保存、建築與古蹟維護、建築與城鄉、建築與室內設計、軍事工程、造園景觀、都市發展與建築、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營建工程、營建工程與管理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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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護理師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領有護理師證書、地方政府登錄之執業執照及領照後受聘公私立機關(構)二年以上護理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者: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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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臨床心理師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領有臨床心理師證書及領證後受聘公私立機關(構)二年以上臨床心理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者: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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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食品技師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領有食品技師證書及領證後受聘公私立機關(構)二年以上食品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者: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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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醫事檢驗師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領有醫事檢驗師證書及領證後受聘公私立機關(構)二年以上醫事檢驗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者: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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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藥師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領有藥師證書及領證後受聘公私立機關(構)二年以上藥事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者: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 |
高考112/2023年考試科目
類別 | 類科 | 應試科目 |
行政 | 一般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4.行政學 5.行政法 6.公共管理 7.政治學 8.公共政策 |
一般民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4.行政學 5.行政法 6.地方政府與政治 7.政治學 8.公共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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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事務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社會學 4.行政學 5.行政法 6.客家歷史與文化 7.客家政治與經濟 8.公共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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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 4.移民政策與法規(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5.行政法 6.地方政府與政治 7.國籍與戶政法規(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8.人口政策與人口統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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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臺灣原住民族史 4.行政學 5.行政法 6.臺灣原住民族文化 7.原住民族行政與法規 8.公共政策(包括原住民族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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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行政(選試英文)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比較政府 4.僑務行政 5.行政法 6.國際政治經濟學 7.兩岸關係 8.英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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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行政(選試法文)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比較政府 4.僑務行政 5.行政法 6.國際政治經濟學 7.兩岸關係 8.法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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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行政(選試西班牙文)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比較政府 4.僑務行政 5.行政法 6.國際政治經濟學 7.兩岸關係 8.西班牙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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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行政(選試泰文)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比較政府 4.僑務行政 5.行政法 6.國際政治經濟學 7.兩岸關係 8.泰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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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行政(選試印尼文)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比較政府 4.僑務行政 5.行政法 6.國際政治經濟學 7.兩岸關係 8.印尼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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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行政(選試緬甸文)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比較政府 4.僑務行政 5.行政法 6.國際政治經濟學 7.兩岸關係 8.緬甸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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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社會學 4.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5.行政法 6.社會福利服務 7.社會研究法 8.社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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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社會學 4.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 5.行政法 6.經濟學 7.就業安全制度 8.勞資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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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文化行政與政策分析 4.藝術概論 5.本國文學概論 6.世界文化史 7.文化人類學 8.文化資產概論與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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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教育行政學 4.比較教育 5.行政法 6.教育心理學 7.教育哲學 8.教育測驗與統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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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世界體育史 4.運動自然科學 5.行政法 6.體育行政與管理 7.體育原理 8.運動社會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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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文教行政(選試德文)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教育行政學 4.比較教育 5.國際公法與國際組織 6.世界文化史 7.國際關係 8.德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兼試基礎英文,占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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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文教行政(選試西班牙文)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教育行政學 4.比較教育 5.國際公法與國際組織 6.世界文化史 7.國際關係 8.西班牙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兼試基礎英文,占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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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選試英文)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傳播理論 4.國際傳播與國際現勢 5.新聞學(包括編輯採訪實務與新聞法規) 6.民意與公共關係學概論 7.新聞英文 8.英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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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資訊管理(選試英文)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技術服務 4.圖書資訊學 5.圖書館管理 6.讀者服務 7.資訊系統與資訊檢索 8.英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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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管理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檔案管理 4.本國近現代史 5.檔案學 6.檔案應用服務 7.檔案技術服務 8.文書及檔案資訊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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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4.行政學 5.行政法 6.現行考銓制度 7.各國人事制度 8.心理學(包括諮商與輔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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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民法 4.租稅各論 5.財政學 6.經濟學 7.會計學 8.稅務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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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險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保險學 4.貨幣銀行學 5.金融保險法規 6.經濟學 7.會計學 8.財務管理與投資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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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法務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民法 4.租稅法(所得稅、營業稅、土地稅及房屋稅) 5.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及行政執行法 6.訴願法、行政訴訟法及國家賠償法 7.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及稅捐稽徵法 8.民事訴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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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中級會計學 4.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5.財政學 6.成本與管理會計 7.審計學 8.政府會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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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資料處理 4.統計實務(以實例命題) 5.迴歸分析 6.經濟學 7.抽樣方法 8.統計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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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民法 4.立法程序與技術 5.行政法 6.刑法 7.商事法 8.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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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廉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社會學 4.行政學 5.行政法 6.刑法 7.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8.刑事訴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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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廉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社會學 4.行政學 5.行政法 6.經濟學概論與財政學概論 7.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8.心理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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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建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國際經濟學 4.貨幣銀行學 5.公共經濟學 6.經濟學 7.商事法 8.統計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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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管理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4.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5.行政法 6.經濟學 7.產業經濟學 8.公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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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民法 4.貨幣銀行學 5.行政法 6.經濟學 7.證券交易法 8.公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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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農業發展與政策 4.農業概論 5.行政法 6.農業經濟學 7.農產運銷 8.統計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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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漁業法規(包括漁業法、漁港法、漁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4.水產概論 5.行政法 6.漁業管理 7.國際關係及談判 8.英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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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民法 4.公平交易法 5.行政法 6.訴願法與行政訴訟法 7.智慧財產法規(包括專利法、商標法及著作權法) 8.世界貿易組織法規(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協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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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行政(選試觀光英語)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觀光學 4.觀光行銷學 5.觀光行政與法規 6.觀光資源規劃 7.旅運經營學 8.觀光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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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海洋學概論 4.海洋事務總論 5.行政法 6.海洋政策 7.海洋與海岸管理 8.海洋法規(包括國際公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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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運輸規劃學 4.運輸管理學 5.運輸學 6.運輸經濟學 7.交通政策 8.交通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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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運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海運學 4.航業經營管理 5.港埠經營管理 6.物流運籌管理 7.航運與港埠政策 8.航港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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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民法(包括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編) 4.土地登記 5.土地法規 6.土地經濟學 7.土地政策 8.不動產估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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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衛生行政(包括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 4.食品與環境衛生學 5.醫療制度與品質管理 6.衛生法規與倫理 7.流行病學 8.生物統計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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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環保行政學 4.環境衛生學 5.環境規劃與管理 6.水污染與土壤污染防治 7.環境科學 8.空氣污染與噪音防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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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 | 農業技術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作物生理學 4.作物學 5.作物生產概論 6.土壤學 7.作物育種學 8.試驗設計 |
農業機械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熱力學 4.農業機械學 5.農業動力學 6.農產加工學 7.應用力學 8.農業機電與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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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藝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果樹學與蔬菜學 4.園藝植物生理學 5.園藝學原理 6.花卉學與造園學 7.園產品處理及加工學 8.園藝作物繁殖與育種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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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病蟲害防治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農業昆蟲學 4.農業藥劑學 5.昆蟲分類學 6.植物病理學 7.植物病原微生物學 8.植物病害防治與害蟲防治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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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技術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樹木學 4.林政學 5.森林生態學(包括保育) 6.育林學 7.森林經營學 8.林產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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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技術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漁具學 4.水產概論 5.水產資源學 6.漁法學 7.漁場學(包括漁海況學) 8.生物統計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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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殖技術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魚類生理學 4.水產概論 5.水產養殖 6.飼料與餌料學 7.魚病學 8.生物統計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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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技術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動物生理學與解剖學 4.動物營養學 5.動物育種學 6.豬學(包括加工與利用) 7.乳牛學(包括加工與利用) 8.家禽學(包括加工與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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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育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保育生物學 4.生態學 5.普通生物學(包括分類學) 6.自然保護區經營管理 7.自然資源經營管理 8.保育法規(包括國際公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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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測量學 4.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 5.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 6.結構學 7.工程力學(包括材料力學) 8.土壤力學(包括基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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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水資源工程學 4.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 5.水文學 6.流體力學 7.渠道水力學 8.土壤力學(包括基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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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環境化學與環境微生物學 4.水處理工程(包括相關法規) 5.環境規劃與管理 6.流體力學 7.廢棄物處理工程(包括相關法規) 8.空氣污染與噪音控制技術(包括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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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植生工程 4.土壤沖蝕原理與控制 5.集水區經營與水文學 6.坡地穩定與崩塌地治理工程 7.水土保持工程 8.坡地保育規劃與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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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建管行政 4.營建法規 5.建築結構系統 6.建築環境控制 7.建築營造與估價 8.建築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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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水文地質學 4.地形學 5.普通地質學 6.地層學 7.構造地質學 8.礦物與岩石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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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礦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選礦學 4.礦山評估與礦場設計 5.普通地質學 6.石油探採學 7.採礦學 8.礦物與岩石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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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製圖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測量學(包括地籍測量) 4.地理資訊系統及地圖學 5.土地法(包括地籍測量法規) 6.測量平差法(包括誤差理論及實務) 7.航空測量學與遙感探測 8.大地測量(包括衛星定位測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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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技術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都市及區域政策 4.土地使用計劃 5.環境規劃與都市設計 6.都市及區域計劃理論 7.都市及區域計劃法令與制度 8.都市經濟與工程概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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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觀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景觀植物學與景觀生態學 4.景觀學概論 5.景觀行政與法規 6.景觀規劃 7.景觀工程 8.景觀與都市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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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技術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 4.生物技術學 5.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 6.公共衛生政策、衛生行政與法規 7.公共衛生學 8.生物統計學(含流行病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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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衛生檢驗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食品安全與衛生法規 4.食品化學 5.食品加工學 6.食品微生物學 7.食品分析與檢驗 8.生物統計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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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調劑學與臨床藥學 4.藥物分析與生藥學(包括中藥學) 5.藥理學與藥物化學 6.藥劑學(包括生物藥劑學) 7.藥物治療學 8.藥事行政與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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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臨床工程概論(包括相關法規) 4.醫學儀表及測量 5.醫學工程概論 6.生物輸送原理 7.醫用電子學 8.生物材料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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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技術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運輸規劃學 4.交通工程 5.運輸學 6.交通安全 7.運輸工程 8.交通統計 |
|
航海技術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航海學 4.船藝學 5.航行設備 6.海上人命安全 7.海事英文 8.航港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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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機技術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內燃機 4.渦輪機 5.輔機 6.船用電學與自動控制 7.輪機管理與安全 8.船舶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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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駕駛(試直昇機飛行原理)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航空氣象 4.航行學 5.直昇機飛行原理 6.飛航管制(包括飛航規則) 7.載重平衡 8.陸空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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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人因工程 4.作業研究 5.工程統計學與品質管制 6.工程經濟學 7.生產計劃與管制 8.設施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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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職業衛生危害控制 4.職業衛生管理與法規(包括應用統計) 5.職業安全管理與法規 6.職業衛生暴露風險評估 7.安全工程 8.機電防護與防火防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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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工程數學 4.電路學 5.計算機概論 6.電子學 7.電機機械 8.電力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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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工程數學 4.電路學 5.計算機概論 6.電子學 7.電磁學 8.半導體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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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工程數學 4.電路學 5.計算機概論 6.電子學 7.電磁學 8.通信與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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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處理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資通網路與安全 4.程式設計 5.資料結構 6.系統專案管理 7.資料庫應用 8.資訊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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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熱力學 4.機械設計 5.自動控制 6.流體力學 7.工程力學(包括靜力學、動力學與材料力學) 8.機械製造學(包括機械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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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汽車動力機 4.汽車設計 5.汽車性能測試與檢驗 6.汽車底盤 7.汽車動力學(包括應用力學及機動學) 8.汽車電機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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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技術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環境化學與環境微生物學 4.環境衛生學 5.環境規劃與管理 6.環境影響評估技術 7.環境科學 8.環境污染防治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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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安全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環境微生物學 4.環境衛生學 5.環境化學(含分析化學) 6.毒理學(含環境毒理) 7.化學品健康風險評估溝通與管理(含相關法規) 8.化學品災害風險評估溝通與管理(含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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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檢驗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環境化學與環境微生物學 4.儀器分析 5.分析化學 6.廢棄物檢驗 7.水質檢驗 8.空氣污染物檢驗與噪音測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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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輸送現象與單元操作 4.儀器分析 5.化學程序工業(包括質能均衡) 6.物理化學(包括化工熱力學) 7.有機化學 8.化學反應工程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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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文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天文學 4.天文觀測 5.近代物理 6.應用數學(包括微積分、微分方程與向量分析) 7.宇宙學 8.太陽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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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象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氣候學(包括氣象統計) 4.天氣學(包括天氣分析與天氣預報) 5.大氣測計學(包括傳統觀測與遙測) 6.應用數學(包括微積分、微分方程與向量分析) 7.大氣動力學 8.大氣物理學(包括大氣輻射與雲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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輻射安全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輻射防護法規 4.輻射安全 5.放射物理學 6.輻射應用及其防護 7.輻射劑量學 8.輻射度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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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技術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消防法規 4.火災學 5.消防安全設備設計與檢修 6.危險物品管理 7.災害防救計畫與應變 8.消防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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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設計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人因工程(包括人體工學) 4.工業設計概論 5.產品造形學(包括造形原理、色彩學、美學) 6.材料及製造程序(包括金屬及塑膠) 7.設計方法 8.產品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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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 公職社會工作師 | 1.行政法、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2.社會工作實務 |
技術 | 公職獸醫師 | 1.行政法、獸醫行政法規與獸醫病理學 2.獸醫傳染病與公共衛生學 |
公職建築師 | 1.行政法、營建法規與實務 2.建管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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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護理師 | 1.行政法、衛生行政及其相關法規 2.公共衛生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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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臨床心理師 | 1.行政法、臨床心理及其相關法規 2.臨床心理實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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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食品技師 | 1.行政法、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及其相關法規 2.食品風險分析與管理(包括食品危害分析與重要管制點理論及實務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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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醫事檢驗師 | 1.行政法、醫事檢驗及其相關法規 2.實驗室生物安全暨品質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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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藥師 | 1.行政法、藥事管理及其相關法規 2.查驗登記審查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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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公務人員高等考試(高考)資訊僅供各位考生參考,詳細招考資訊請以正式簡章及考選部資訊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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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遊/領隊人員考試112/2023年重要考試資訊(3/11~12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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