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025公務人員/國家考試完整計畫表
公務人員高考114/2025年最新考試訊息已公告,最新招考資訊已整理於本文,包含高考報名日期、考試日期、資格條件、招考類組、錄取名額、考試科目等重要資訊,請各位有意參與本次公務人員高考114/2025年的考生們千萬別錯過。
高考114/2025年報名期間
自民國 114 年 3 月 11 日 (星期二) 至 3 月 20 日 (星期四) 下午 5 時止,逾時 無法報名。
高考114/2025年考試日期
(一)筆試:114 年 7 月 6 日 (星期日) 至 7 月 8 日 (星期二)。
(二)第二試口試:
1.客家事務行政、僑務行政、國際文教行政、公職社會工作師、公職獸醫師、公職建築師、公職護理師、公職食品技師、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藥師、航空駕駛類科。
2.預定於 114 年 10 月 25 日 (星期六) 至 10 月 26 日 (星期日) 舉行,惟實際舉行日期需視本考試典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並於第一試筆試榜示後另行通知。
高考114/2025年報名資格
1.中華民國國民,年滿 18 歲 (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即民國 96 年 7 月 5 日以前出生者),並具有附件 3 所列應考資格者,得應本考試。
2.有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12 條第 1 項規定之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應考。
3.有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22 條第 1 項規定之各款情事之一,考試前發現者,撤銷其應考資格。考試時發現者,予以扣考。考試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至訓練階段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考試及格後發現者,撤銷其考試及格資格,並註銷其考試及格證書。如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相關規定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 考選法規 / 公務人員考試法規項下查詢)。
附件 3:應考資格表
| 類別 | 類科 | 應考資格 |
| 行政 | 一般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 一般民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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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家事務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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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戶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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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住民族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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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行政 (選試法文)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於報名期間前三年內曾通過英語檢定測驗,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EFR)選試其他外國文為B1以上,持有合格有效之成績證明(含聽說讀寫)者: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 前項英語檢定測驗指下列各款之一: 一、全民英檢(GEPT)。 二、多益(TOEIC)。 三、托福(TOEFL)。 四、劍橋五級英語認證(Cambridge English Qualification)。 五、劍橋領思職場英語測驗(Linguaskill Business)。 六、劍橋領思實用英語測驗(Linguaskill General)。 七、雅思國際英語測驗(IELTS)。 八、外語能力測驗(FLP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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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行政 (選試日文) | ||
| 僑務行政 (選試西班牙文) | ||
| 社會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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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工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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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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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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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體育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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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文教行政 (選試英文)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於報名期間前三年內曾通過英語檢定測驗,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EFR)選試英文為B1以上,選試其他外國文為A2以上,持有合格有效之成績證明(含聽說讀寫)者: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 前項英語檢定測驗指下列各款之一: 一、全民英檢(GEPT)。 二、多益(TOEIC)。 三、托福(TOEFL)。 四、劍橋五級英語認證(Cambridge English Qualification)。 五、劍橋領思職場英語測驗(Linguaskill Business)。 六、劍橋領思實用英語測驗(Linguaskill General)。 七、雅思國際英語測驗(IELTS)。 八、外語能力測驗(FLP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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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文教行政 (選試日文) | ||
| 國際文教行政 (選試西班牙文) | ||
| 國際文教行政 (選試韓文) | ||
| 新聞 (選試英文)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於報名期間前三年內曾通過英語檢定測驗,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EFR)A2以上,持有合格有效之成績證明(含聽說讀寫)者: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 前項英語檢定測驗指下列各款之一: 一、全民英檢(GEPT)。 二、多益(TOEIC)。 三、托福(TOEFL)。 四、劍橋五級英語認證(Cambridge English Qualification)。 五、劍橋領思職場英語測驗(Linguaskill Business)。 六、劍橋領思實用英語測驗(Linguaskill General)。 七、雅思國際英語測驗(IELTS)。 八、外語能力測驗(FLP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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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書資訊管理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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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檔案管理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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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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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稅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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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保險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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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稅法務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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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計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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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統計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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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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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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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廉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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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經廉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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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建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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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平交易管理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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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業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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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業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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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慧財產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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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光行政 (選試觀光英語)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於報名期間前三年內曾通過英語檢定測驗,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 (CEFR)A2 以上,持有合格有效之成績證明(含聽說讀寫)者: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 前項英語檢定測驗指下列各款之一: 一、全民英檢(GEPT)。 二、多益(TOEIC)。 三、托福(TOEFL)。 四、劍橋五級英語認證(Cambridge English Qualification)。 五、劍橋領思職場英語測驗(Linguaskill Business)。 六、劍橋領思實用英語測驗(Linguaskill General)。 七、雅思國際英語測驗(IELTS)。 八、外語能力測驗(FLP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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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光行政 (選試觀光日語) | ||
| 海洋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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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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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運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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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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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衛生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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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保行政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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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職社會工作師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及領有執業執照後受聘公私立機關(構)、立案之團體二年以上社會工作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者: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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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術 | 農業技術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壤、土壤環境科學、工業設計系機械組、水土保持、生命科學、生物、生物工程、生物多樣性、生物技術、生物科技、生物科學、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生物資訊與結構生物、生物農業科技、生物機電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生態學與演化生物學、自然資源管理、昆蟲、海洋生物技術、動力機械、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森林、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暨自然資源、森林環境暨資源、植物、植物保護、植物科學、植物病理、植物病理與微生物、植物病蟲害、植物醫學、園藝、微生物、資源保育、資源管理、農企業管理、農園生產、農園生產技術、農業工程系機械組、農業化學、農業生物技術、農業推廣、農業經濟、農業經營、農業機械、農學、農藝、電機工程、精緻農業、熱帶農業暨國際合作、機械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蠶絲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 農業機械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壤、土壤環境科學、工業設計系機械組、水土保持、生命科學、生物、生物工程、生物多樣性、生物技術、生物科技、生物科學、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生物資訊與結構生物、生物農業科技、生物機電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生態學與演化生物學、自然資源管理、昆蟲、海洋生物技術、動力機械、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森林、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暨自然資源、森林環境暨資源、植物、植物保護、植物科學、植物病理、植物病理與微生物、植物病蟲害、植物醫學、園藝、微生物、資源保育、資源管理、農企業管理、農園生產、農園生產技術、農業工程系機械組、農業化學、農業生物技術、農業推廣、農業經濟、農業經營、農業機械、農學、農藝、電機工程、精緻農業、熱帶農業暨國際合作、機械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蠶絲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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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園藝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壤、土壤環境科學、化學暨生物化學、生命科學、生物、生物多樣性、生物技術、生物科技、生物產業推廣暨經營、生物資源、生物資源技術、生物農業科技、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昆蟲、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植物、植物保護、植物科學、植物病理、植物病理與微生物學、植物病蟲害、植物醫學、園藝、農企業管理、農園生產、農園生產技術、農業化學、農業生物技術、農業經營、農藝、精緻農業、熱帶農業暨國際合作、醫藥暨應用化學、蠶絲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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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植物病理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生命科學、生物、生物多樣性、生物技術、生物科技、生物科學、生物資源、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昆蟲、植物、植物保護、植物科學、植物病理、植物病理與微生物、植物病蟲害、植物醫學、園藝、微生物、農藝、蠶絲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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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蟲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生命科學、生物、生物多樣性、生物技術、生物科技、生物科學、生物資源、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昆蟲、植物、植物保護、植物科學、植物病理、植物病理與微生物、植物病蟲害、植物醫學、園藝、微生物、農藝、蠶絲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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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業技術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地資源、木材工業、木材科學暨工藝、木材科學與設計、水土保持、生命科學、生物、生物多樣性、生物技術、生物科技、生物科學、生物資源、生物醫學科學、生態暨演化生物、自然資源、自然資源管理、自然資源應用、昆蟲、林產加工、林產科學、林產科學暨家具工程、林業、林業暨自然資源、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森林、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暨自然資源、森林環境暨資源、植物、植物保護、植物科學、植物病理、植物病蟲害、植物醫學、園藝、微生物、資源保育、資源管理、環境工程與科學、環境科學、觀光暨遊憩管理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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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漁業技術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水生生物科學、水利及海洋工程、水產生物、水產食品工業、水產食品科學、水產製造、水產養殖、生命科學、生物多樣性、生物科技、生物科學、生物資源、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自然資源、河海工程、海洋、海洋生物、海洋生物技術、海洋生物科技暨資源、海洋資源、海洋資源管理、海洋環境及工程、畜牧、畜產、畜產與生物科技、動物、動物科學、野生動物保育、植物、植物科學、漁業、漁業生產與管理、漁業科學、環境生物與漁業科學、獸醫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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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養殖技術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水生生物科學、水利及海洋工程、水產生物、水產食品工業、水產食品科學、水產製造、水產養殖、生命科學、生物多樣性、生物科技、生物科學、生物資源、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自然資源、河海工程、海洋、海洋生物、海洋生物技術、海洋生物科技暨資源、海洋資源、海洋資源管理、海洋環境及工程、畜牧、畜產、畜產與生物科技、動物、動物科學、野生動物保育、植物、植物科學、漁業、漁業生產與管理、漁業科學、環境生物與漁業科學、獸醫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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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動物技術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畜牧、畜牧獸醫、畜產、畜產與生物科技、動物、動物科技、動物科學、動物科學技術、獸醫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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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保育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水土保持、水產生物、水產養殖、生命科學、生物、生物多樣性、生物科技、生物科學、生物資源、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生態、生態暨演化生物、生態與環境教育、休閒遊憩事業、地球科學、地質科學、自然資源、自然資源管理、自然資源應用、昆蟲、海洋生物、海洋生物技術、海洋生物暨資源、海洋科學、海洋資源、海洋資源管理、畜牧、畜牧獸醫、畜產、動物、動物科技、動物科學、動物科學技術、造園景觀、野生動物保育、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森林、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暨自然資源、森林環境暨資源、植物、植物保護、植物科學、植物病理、植物病理與微生物、植物病蟲害、植物醫學、園藝、微生物、農企業管理、農園生產、農園生產技術、農業經營、農藝、漁業、漁業生產與管理、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科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生物及漁業科學、環境科學、環境教育、環境資源、環境資源管理、環境管理、獸醫、蠶絲、觀光暨遊憩管理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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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木工程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工程與防災科技、土木及水利工程、土木與工程資訊、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木與防災、土木與防災工程、土木與環境工程、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公共工程、水土保持、水土保持技術、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利及海洋工程、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交通工程與管理學系工程組、地球科學、地質、地質科學、防災科技、坡地防災及水資源工程、河海工程、建築、建築工程、建築及都市計畫、建築及都市設計、建築設計、軍事工程、海洋、海洋科學、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工程、海洋環境資訊、航空測量、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測量、資源工程、農業土木工程、農業工程、營建工程、營建工程與管理、營建技術與管理、營建科技、營建管理、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科學、環境設計、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與防災設計、灌溉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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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工程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及水利工程、土木與工程資訊、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木與防災工程、公共工程系土木組、水土保持、水文科學、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利及海洋工程、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地球科學、地球與環境科學、地質科學、地震與防災工程、防災科技、坡地防災及水資源工程、河海工程、建築、建築工程、建築及都市計畫、軍事工程、海洋系工程組、海洋科學、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工程、能源與資源工程、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森林學系水土保持組、農業土木工程、農業工程、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科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與防災設計、灌溉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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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灣工程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及水利工程、土木與工程資訊、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木與防災工程、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水土保持、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利及海洋工程、水資源及環境工程、地球科學、地球與環境科學、地震與防災工程、系統工程及造船學、系統及船舶機電工程、河海工程、軍事工程、海洋科學、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工程、海洋環境及工程、海洋環境資訊、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科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與防災設計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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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工程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木與環境工程、土壤環境科學、大氣科學、工業安全衛生、工業設計、公共工程系土木組、公共衛生、公害防治、化工與材料工程、化學、化學工程、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化學工程與材料科學、水土保持、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物工程、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生物機電工程、生物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地球科學、地球與環境科學、地理、地理環境資源、地質科學、自然資源、林業、林業暨自然資源、河海工程、建築、軍事工程、海洋系工程組、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工程、動力機械工程、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森林系林產組、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暨自然資源、森林學系木材科學組、森林環境暨資源、園藝、資源環境、農業土木工程、農業工程、農業化學、農業機械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應用化學、營建工程、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科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工程衛生、環境保護技術、環境科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資訊科技、環境資源管理、環境與工業安全技術、環境與安全工程、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與防災設計、環境衛生、醫學技術、灌溉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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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土保持工程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木與防災工程、土地資源、土壤、水土保持、水土保持技術、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利及海洋工程、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地球科學、地質、自然資源管理、坡地防災及水資源工程、河海工程、建築、建築工程、建築及都市計畫、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及工程、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森林、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環境暨資源、植物、植物科學、測量、園藝、資源工程、資源保育、農企業管理技術、農園生產技術、農業土木工程、農業工程、農業經濟、農藝、營建工程、營建技術與管理、營建科技、營建管理、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工程衛生、環境與防災設計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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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質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水土保持、地球物理、地球科學、地理、地理環境資源、地質、地質科學、材料及資源工程、物理、海洋、海洋地質及化學、海洋地質及地球物理、海洋科學、海洋環境資訊、資源工程、資源環境、數學、應用地球物理、應用地球科學、應用地質、應用物理、應用數學、礦業及石油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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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採礦工程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地球科學、地理環境資源、地質、地質科學、地震、冶金及材料、材料及資源工程、材料科學、海洋科學、海洋學系地質組、動力機械工程、陶業工程、資源工程、資源環境、機械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應用地球物理、應用地球科學、應用地質、環境資源管理、礦冶工程、礦業及石油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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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測量製圖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及水利工程、土木及防災工程、土木與工程資訊、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木與空間資訊、土地資源、土地管理、土地管理與開發、不動產經營、不動產與城鄉環境、水土保持、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利及海洋工程、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地政、地球物理、地球科學、地理、地理資訊、地理環境資源、地質、地質科學、地學、河海工程、空間資訊、建築、建築工程、建築設計、建築與古蹟維護、軍事工程、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工程、航空測量、都市計畫、都市計畫與景觀建築、都市發展與建築、景觀與遊憩、森林、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環境暨資源、測量工程、測量及空間資訊、測繪工程、農村規劃技術、農業土木工程、農業工程、綠環境設計、遙測科技、數學、數學教育、數學資訊教育、應用空間資訊、應用數學、營建工程、營建工程與管理、營建管理、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監測與防災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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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計畫技術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地管理、土地管理與開發、工業設計、不動產經營、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公共工程、公共行政、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市政、市政暨環境規劃、交通工程與管理、地政、地球科學、地理、地理環境資源、行政管理、行政管理暨政策、建築、建築及城鄉、建築及都市計畫、建築及都市設計、建築設計、建築與文化資產保存、建築與古蹟維護、軍事工程、造園景觀、都市計畫、都市計畫與景觀建築、都市規劃與防災、都市發展與建築、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測量、農村規劃、營建、營建科技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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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衛生技術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口腔醫學、土壤環境科學、中醫學、中藥資源、公共衛生、分子生物、分子與細胞生物、分子醫學、化工與材料工程、化學、化學工程、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化學工程與材料科學、化學暨生物化學、水產生物、水產食品科學、水產製造、水產養殖、牙醫學、生化工程、生化科技、生命科學、生物、生物工程、生物化學、生物多樣性、生物技術、生物技術與化學工程、生物系統工程、生物科技、生物科學、生物資訊、生物資源、生物資源技術、生物農業科技、生物醫學工程、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生物藥學、生理學、免疫學、材料科學與工程、保健營養、毒理學、流行病學、食品科技、食品科學、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食品暨釀造科技、食品衛生、食品營養、家政、海洋生物技術、海洋生物科技暨資源、畜牧、畜牧獸醫、畜產、病理學、動物、動物科學、博物、植物、植物科學、植物病理、植物病理與微生物、植物病蟲害、園藝、微生物與生化學、微生物學、農業化學、農業生物技術、農藝、衛生教育、檢驗技術、營養、營養科學、環境醫學、職業安全與衛生、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醫事技術、醫事檢驗、醫學、醫學工程、醫學生物技術暨檢驗、醫學技術、醫學檢驗生物技術、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醫藥化學、醫藥暨應用化學、獸醫、獸醫微生物、藥理暨毒理學、藥理學、藥學、護理、護理助產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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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衛生檢驗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及水利工程、土壤、土壤環境科學、大氣物理、大氣科學、工程科學、工業設計、公共衛生、公害防治、化學、化學工程、化學暨生物化學、水土保持、水利及海洋工程、水產生物、水產食品科學、水產製造、水產養殖、生化科技、生命科學、生物、生物工程、生物多樣性、生物技術與化學工程、生物科技、生物科學、生物產業科技、生物資訊與結構生物、生物環境系統工程、生物醫學工程、生物醫學科技、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生物藥學、生活應用科學、地球物理、地球科學、地理、地理環境資源、地質、地質科學、昆蟲、河海工程、物理、保健營養、科技暨資源、食品工程、食品技術、食品科技、食品科學、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食品暨釀造科技、食品衛生、食品營養、食品營養與保健生技、家政、核子工程、氣象、海洋生物、海洋生物技術、海洋資源、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及工程、畜牧、畜牧獸醫、畜產、健康餐飲管理、動物、動物科學技術、陶業工程、植物、植物保護、植物科學、植物病理、植物病理與微生物、植物病蟲害、園藝、微生物學、資源工程、農業工程、農業化學、農業教育、農藝、電子物理、衛生教育、應用化學、應用物理、營養、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科學、環境衛生、醫事技術、醫事檢驗、醫學工程、醫學生物技術暨檢驗、醫學檢驗生物技術、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醫藥暨應用化學、獸醫、藥學、礦業及石油工程、灌溉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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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藥事 | 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藥學系畢業得有證書者。 | |
| 醫學工程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化工與材料工程、化學工程、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化學工程與材料科學、生物醫學工程、材料工程、材料及資源工程、材料科學、高分子工程、高分子材料、控制工程、復健、資訊工程、電子工程、電機工程、醫事技術、醫學工程、醫學工程暨材料、醫學生物技術暨檢驗、醫學檢驗生物技術、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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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技術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木與防災、土木與環境工程、工業工程、工業工程與工程管理、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利及海洋工程、交通、交通工程與管理、交通運輸工程、交通管理、交通管理科學、車輛工程技術、河海工程、物流與航運管理、航太與系統工程、航空工程、航運管理、動力機械、商船、造船工程、都市計畫、運輸工程與管理、運輸科技與管理、運輸管理、運輸與物流工程、運輸與倉儲營運、運輸與航海科學、運籌管理、電機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營建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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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海技術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海洋運輸、航海、航海技術、航運技術、商船、運輸技術、運輸與航海科學、漁業、漁撈、駕駛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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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輪機技術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系統工程暨造船、系統及船舶機電工程、航運技術、航輪、動力機械、動力機械工程、船舶機械、造船工程、造船及海洋工程、輪機工程、輪機技術、機械與輪機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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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空駕駛 (選試直昇機飛行原理)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曾在國內、外學校(班)航空飛行班次受訓累計達五個月以上畢(結)業得有證明,其直昇機飛行時數累計二百五十小時以上者(包括儀器飛行訓練時數累計五十小時以上):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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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業工程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壤環境科學、大氣科學、工商管理、工程科學、工業工程、工業工程與工程管理、工業工程與系統管理、工業工程與科技管理、工業工程與經營資訊、工業工程與管理、工業安全衛生、工業教育、工業設計、工業管理、工業與資訊管理、公共衛生學、公害防治、化工與材料工程、化學、化學工程、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化學工程與材料科學、化學暨生物化學、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產製造、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物工程、生物產業科技、生物環境系統工程、生物醫學工程、交通工程與管理系管理組、交通管理、交通管理科學、企業管理、印刷工程、印刷攝影、地球科學、地理環境資源、地質、地質科學、自動化工程、自動控制工程、兵器工程、冶金及材料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系統工程、系統工程暨造船、車輛工程、放射技術、河海工程、物理、建築、建築及都市設計、科技管理、計算機管理決策、食品工程、食品科學、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食品營養、核子工程、海洋科學、消防、紡織工程、動力機械、控制工程、造船工程、都市計畫、森林、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環境暨資源、測量工程、測量與空間資訊、資訊工程、資訊工程與科學、資訊科學、資訊管理、資源工程、資源環境、農企業管理技術、農業土木工程、農業工程、農業化學、農業機械、運輸管理、運輸與物流工程、運籌管理、電子工程、電子物理、電子計算機科學、電子計算機應用、電信工程、電訊工程、電機工程、漁業、漁業生產與管理、管理科學、管理與資訊、輪機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應用化學、應用地質、應用物理、應用數學、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科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工程衛生、環境科學、環境與安全衛生、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醫學、職業安全與防災、職業安全衛生、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醫學工程、醫學放射技術、醫藥化學、醫藥暨應用化學、礦冶工程、礦業及石油工程、纖維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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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業安全衛生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壤環境科學、大氣科學、工商管理、工程科學、工業工程、工業工程與工程管理、工業工程與系統管理、工業工程與科技管理、工業工程與經營資訊、工業工程與管理、工業安全衛生、工業教育、工業設計、工業管理、工業與資訊管理、公共衛生學、公害防治、化工與材料工程、化學、化學工程、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化學工程與材料科學、化學暨生物化學、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產製造、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物工程、生物產業科技、生物環境系統工程、生物醫學工程、交通工程與管理系管理組、交通管理、交通管理科學、企業管理、印刷工程、印刷攝影、地球科學、地理環境資源、地質、地質科學、自動化工程、自動控制工程、兵器工程、冶金及材料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系統工程、系統工程暨造船、車輛工程、放射技術、河海工程、物理、建築、建築及都市設計、科技管理、計算機管理決策、食品工程、食品科學、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食品營養、核子工程、海洋科學、消防、紡織工程、動力機械、控制工程、造船工程、都市計畫、森林、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環境暨資源、測量工程、測量與空間資訊、資訊工程、資訊工程與科學、資訊科學、資訊管理、資源工程、資源環境、農企業管理技術、農業土木工程、農業工程、農業化學、農業機械、運輸管理、運輸與物流工程、運籌管理、電子工程、電子物理、電子計算機科學、電子計算機應用、電信工程、電訊工程、電機工程、漁業、漁業生產與管理、管理科學、管理與資訊、輪機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應用化學、應用地質、應用物理、應用數學、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科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工程衛生、環境科學、環境與安全衛生、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醫學、職業安全與防災、職業安全衛生、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醫學工程、醫學放射技術、醫藥化學、醫藥暨應用化學、礦冶工程、礦業及石油工程、纖維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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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力工程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工程科學、工業科技教育、工業教育、工業管理、生物機電、生物醫學工程、生醫光電工程、光電工程、光電與材料科技、光機電工程、光機電整合工程、自動化及機電整合、自動化控制工程、自動控制、兵器工程、冷凍空調工程、系統工程、系統及船舶電機工程、車輛工程、物理、計算機工程、核子工程、能源與冷凍空調工程、能源與資源工程、航太與系統工程、航空工程、航空太空工程、航運技術、動力機械、控制工程、通訊工程、通訊與導航工程、微電子工程、資訊工程、資訊教育、電子工程、電子物理、電子計算機科學、電子通訊、電信工程、電腦與通信工程、電機工程、電機電力工程、電機與控制工程、輪機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設計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機電自動化、應用物理、醫學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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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子工程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工程科學、工程與系統科學、工業工程、工業工程與系統管理、工業工程與科技管理、工業工程與經營資訊、工業工程與管理、工業科技教育、工業教育、化學、化學工程、化學暨生物化學、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生物機電工程、生物醫學工程、生醫工程與環境科學、生醫光電工程、光電工程、光電系統工程、光電科學、光電暨固態電子、光電與材料科技、光電與通訊工程、自動化及機電整合、自動控制、自然科學教育、技術及職業教育、材料工程、材料科學、系統工程、物理、計算機工程、計算機科學、計算機管理決策、飛機工程、核子工程、能源與資源工程、航空太空工程、航空電子、航運技術、動力機械工程、控制工程、通訊工程、通訊與導航、微電子工程、微機電系統工程、資訊工程、資訊科學、資訊電機工程、資訊網路技術、電子工程、電子物理、電子通訊、電子與資訊工程、電信工程、電腦與通信工程、電機工程、電機與資訊工程、精密機械與製造科技、精密機電工程、製造工程與管理技術、輪機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精密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機電光工程、機電光系統、機電整合技術、應用物理、醫學工程、醫藥暨應用化學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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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信工程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工程科學、工業工程、工業工程與系統管理、工業工程與科技管理、工業工程與經營資訊、工業工程與管理、工業教育、化學、化學工程、化學暨生物化學、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生物機電工程、生物醫學工程、生醫光電工程、光電工程、自動化及機電整合、自動控制、材料科學、系統工程、物理、計算機工程、計算機科學、計算機管理決策、核子工程、能源與資源工程、航空太空工程、動力機械工程、控制工程、通訊工程、微電子工程、微機電系統工程、資訊工程、資訊科學、電子工程、電子物理、電子通訊、電信工程、電腦與通信工程、電機工程、精密機械與製造科技、精密機電工程、輪機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精密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機電光工程、機電光系統、應用物理、醫學工程、醫藥暨應用化學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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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訊處理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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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通安全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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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械工程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工程科學、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工業工程與管理、工業教育、工業設計、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生物機電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自動化工程、自動化及控制、自動控制、兵器工程、材料工程、材料科學、材料科學工程、材料與製造工程、系統工程、系統工程暨造船、車輛工程、核子工程、航太與系統工程、航空工程、航空太空工程、航運技術、動力機械、動力機械工程、船舶機械、造船工程、農業工程、農業教育系機械組、農業機械、農業機械工程、電機工程、精密機械與製造科技、精密機電工程、模具工程、輪機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設計、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航空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精密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械製造、機電工程、機電光工程、機電光系統、機電自動化、職業教育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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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空器維修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曾任飛機、直昇機維修實際工作一年以上經驗者: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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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車工程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工程科學、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工業工程與管理、工業教育、工業設計、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生物機電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自動化工程、自動化及控制、自動控制、兵器工程、材料工程、材料科學、材料科學工程、材料與製造工程、系統工程、系統工程暨造船、車輛工程、核子工程、航太與系統工程、航空工程、航空太空工程、航運技術、動力機械、動力機械工程、船舶機械、造船工程、農業工程、農業教育系機械組、農業機械、農業機械工程、電機工程、精密機械與製造科技、精密機電工程、模具工程、輪機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設計、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航空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精密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械製造、機電工程、機電光工程、機電光系統、機電自動化、職業教育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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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保技術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及水利工程、土木與環境工程、土壤、土壤環境科學、大氣物理、大氣科學、工程科學、工業安全衛生、工業設計、公共衛生、公害防治、化工與材料工程、化學、化學工程、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化學工程與材料科學、化學暨生物化學、水土保持、水利及海洋工程、水產生物、水產製造、水產養殖、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命科學、生物、生物工程、生物多樣性、生物科技、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生物資源、生物機電工程、生物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生物醫學工程、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生物藥學、生活應用科學、地球物理、地球科學、地球與環境科學、地理、地理環境資源、地質、地質科學、材料及資源工程、昆蟲、河海工程、物理、保健營養、食品科技、食品科學、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食品衛生、食品營養、家政、核子工程、氣象、海洋生物技術、海洋生物科技暨資源、海洋科學、海洋資源、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工程、海洋環境及工程、畜牧、畜牧獸醫、動物、陶業工程、植物、植物保護、植物科學、植物病理、植物病理與微生物、植物病蟲害、園藝、微生物學、資源工程、資源與環境科學技術、資源環境、農業工程、農業化學、農業教育、農業機械工程、農藝、電子物理、漁業生產與管理、衛生教育、應用化學、應用物理、營養、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科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工程衛生、環境保護技術、環境科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資源管理、環境管理、環境與安全工程、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衛生、環境醫學、職業安全與衛生、醫事技術、醫事檢驗、醫學工程、醫學生物技術暨檢驗、醫學技術、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醫藥化學、醫藥暨應用化學、獸醫、藥學、礦業及石油工程、灌溉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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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學安全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及水利工程、土木與環境工程、土壤、土壤環境科學、工程科學、工業安全衛生、公共衛生、公害防治、化工與材料工程、化學、化學工程、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化學工程與材料科學、化學暨生物化學、水土保持、水利及海洋工程、水產生物、水產製造、水產養殖、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命科學、生物、生物工程、生物多樣性、生物科技、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生物資源、生物機電工程、生物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生物醫學工程、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生物藥學、生活應用科學、地球科學、地球與環境科學、地理環境資源、地質、地質科學、材料及資源工程、昆蟲、河海工程、物理、保健營養、食品科技、食品科學、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食品衛生、食品營養、海洋生物技術、海洋生物科技暨資源、海洋科學、海洋資源、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工程、海洋環境及工程、畜牧、畜牧獸醫、動物、植物、植物保護、植物科學、植物病理、植物病理與微生物、植物病蟲害、園藝、微生物學、資源工程、資源與環境科學技術、資源環境、農業工程、農業化學、農業教育、農業機械工程、農藝、漁業生產與管理、衛生教育、應用化學、營養、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科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工程衛生、環境保護技術、環境科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資源管理、環境管理、環境與安全工程、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衛生、環境醫學、職業安全與衛生、醫事技術、醫事檢驗、醫學工程、醫學生物技術暨檢驗、醫學技術、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醫藥化學、醫藥暨應用化學、獸醫、藥學、礦業及石油工程、灌溉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
| 環境檢驗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及水利工程、土壤、土壤環境科學、大氣物理、大氣科學、工程科學、工業設計、公共衛生、公害防治、化學、化學工程、化學暨生物化學、天然藥物、水土保持、水利及海洋工程、水產生物、水產食品科學、水產製造、水產養殖、生命科學、生物、生物工程、生物多樣性、生物技術、生物科技、生物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生物醫學工程、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生物藥學、生活應用科學、生醫工程與環境科學、地球物理、地球科學、地理、地理環境資源、地質、地質科學、昆蟲、河海工程、物理、保健營養、科技暨資源、食品工程、食品科技、食品科學、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食品暨釀造科技、食品衛生、食品營養、家政、核子工程、氣象、海洋生物、海洋生物技術、海洋資源、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及工程、畜牧、畜牧獸醫、動物、陶業工程、植物、植物保護、植物科學、植物病理、植物病理與微生物、植物病蟲害、園藝、微生物學、資源工程、農業工程、農業化學、農業教育、農藝、電子物理、衛生教育、應用化學、應用物理、營養、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科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科學、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衛生、職業安全與衛生、醫事技術、醫事檢驗、醫學工程、醫學生物技術暨檢驗、醫學檢驗生物技術、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醫藥暨應用化學、獸醫、獸醫微生物學、藥學、礦業及石油工程、灌溉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
| 化學工程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壤、土壤環境科學、工教系工職教育組、工業化學、工業安全衛生、分子科學與工程、化工與材料工程、化粧品應用、化學、化學工程、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化學工程與材料科學、化學暨生物化學、水產食品科學、水產製造、水產養殖、生化科技、生物工程、生物技術與化學工程、生物科技、生物產業科技、生物醫學科學、生物藥學、有機高分子、自然科學教育、材料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科學教育系化學組、食品工程、食品科學、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食品衛生、食品營養、家政學系營養組、海洋生物技術、紡織工程、高分子工程、高分子材料、陶業工程、森林學系木材科學組、森林學系林產組、森林學系森林工業組、農業化學、應用化學、營養、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職業安全與衛生、醫藥化學、醫藥暨應用化學、藥學、纖維工程、纖維與複合材料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
| 天文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大氣物理、大氣科學、天文、天文物理、地球科學、地理、地理環境資源、物理、氣象、海洋、航海、漁業、漁業生產與管理、數學、應用物理、應用數學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
| 氣象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大氣物理、大氣科學、天文、天文物理、地球科學、地理、地理環境資源、河海工程、物理、氣象、海洋、海洋物理、海洋資源、航海、漁業、漁業生產與管理、數學、應用物理、應用數學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
| 輻射安全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工程與系統科學、化工與材料工程、化粧品應用、化學、化學工程、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化學工程與材料科學、化學暨生物化學、生化工程、生化與生醫工程、生命科學、生物科學、生物醫學工程、生物醫學影像暨放射科學、材料工程、材料科學、放射技術、放射科學、放射醫學科學、物理、原子科學、核子工程、航空太空工程、高分子工程、高分子材料、動力機械工程、動物、控制工程、電子工程、電子物理、電信工程、電機工程、精密機械與製造科技、精密機電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航空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精密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機電光工程、機電光系統、應用化學、應用物理、醫學工程、醫學技術、醫學放射技術、醫學影像暨放射科學、醫療機電工程、醫藥暨應用化學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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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職獸醫師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領有獸醫師證書者: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畜牧獸醫、獸醫各系畢業得有證書。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 |
|
| 公職建築師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領有建築師證書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具有三年以上工程經驗證明文件者: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木與防災工程、工業設計系建築工程組、公共工程、空間設計、建築、建築工程、建築及都市計畫、建築及都市設計、建築設計、建築與文化資產保存、建築與古蹟維護、建築與城鄉、建築與室內設計、軍事工程、造園景觀、都市發展與建築、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營建工程、營建工程與管理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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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職護理師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領有護理師證書、地方政府登錄之執業執照及領照後受聘公私立機關(構)二年以上護理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者: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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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職食品技師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領有食品技師證書及領證後受聘公私立機關(構)二年以上食品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者: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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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職醫事檢驗師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領有醫事檢驗師證書及領證後受聘公私立機關(構)二年以上醫事檢驗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者: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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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職藥師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領有藥師證書及領證後受聘公私立機關(構)二年以上藥事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者: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 |
|
| 建築工程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木與防災工程、工業設計系建築工程組、公共工程、空間設計、建築、建築工程、建築及都市計畫、建築及都市設計、建築設計、建築與文化資產保存、建築與古蹟維護、建築與城鄉、建築與室內設計、軍事工程、造園景觀、都市發展與建築、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營建工程、營建工程與管理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
| 景觀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業設計、水土保持、水土保持技術、水資源及環境工程、市政、生物、生物多樣性、生物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休閒事業管理、自然資源、林業、林業暨自然資源、空間設計、室內與景觀設計、建築、建築及城鄉、建築與都市計畫、建築與都市設計、建築與景觀、造園景觀、都市計畫、都市計畫與景觀建築、都市設計、都市發展與建築、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森林、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環境暨資源、植物、園藝、農村規劃、農業工程、農業經營、農藝、營建工程、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科學、環境與防災設計、觀光遊憩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
| 技藝 (選試陶瓷)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工業教育、工業設計、工藝、工藝教育、工藝設計、木材科學暨工藝、民族藝術、印刷、服裝設計、服飾科學管理、空間設計、室內設計、科技商品設計、美術、美術工藝、美勞教育、商品設計、商業設計、教育、設計、造形藝術、媒體設計科技、視覺傳達設計、視覺藝術、廣告、應用美術、應用藝術、織品服裝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
| 技藝 (選試木竹器) | ||
| 技藝 (選試染織) | ||
| 工業設計 |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工商業設計、工業教育、工業產品設計、工業設計、工藝、工藝設計、印刷工程、印刷藝術、印刷攝影、室內設計、美術工藝、商品設計、商業設計、設計、設計創作、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視覺傳達設計、漁業生產與管理、機械工程、應用美術、應用藝術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高考114/2025年錄取人數
| 類別 |
類科 |
需用名額 | |
| 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 (構) 學校 | 行政院以外機關 | ||
| 行政 | 一般行政 | 139 | |
| 一般民政 | 29 | ||
| 客家事務行政 | 6 | ||
| 戶政 | 10 | ||
| 原住民族行政 | 3 | ||
| 僑務行政 (選試法文) | 1 | ||
| 僑務行政 (選試日文) | 1 | ||
| 僑務行政 (選試西班牙文) | 1 | ||
| 社會行政 | 58 | ||
| 勞工行政 | 95 | ||
| 文化行政 | 15 | ||
| 教育行政 | 68 | ||
| 體育行政 | 16 | ||
| 國際文教行政 (選試英文) | 1 | ||
| 國際文教行政 (選試日文) | 1 | ||
| 國際文教行政 (選試西班牙文) | 1 | ||
| 國際文教行政 (選試韓文) | 2 | ||
| 新聞 (選試英文) | 10 | ||
| 圖書資訊管理 | 11 | ||
| 檔案管理 | 2 | ||
| 人事行政 | 110 | 9 | |
| 財稅行政 | 249 | 1 | |
| 金融保險 | 31 | ||
| 財稅法務 | 11 | ||
| 會計 | 172 | 20 | |
| 統計 | 21 | ||
| 司法行政 | 5 | ||
| 法制 | 37 | 2 | |
| 法律廉政 | 39 | ||
| 財經廉政 | 19 | ||
| 經建行政 | 85 | ||
| 公平交易管理 | 1 | ||
| 工業行政 | 1 | ||
| 農業行政 | 2 | ||
| 智慧財產行政 | 5 | ||
| 觀光行政 (選試觀光英語) | 9 | ||
| 觀光行政 (選試觀光日語) | 6 | ||
| 海洋行政 | 2 | ||
| 交通行政 | 26 | ||
| 航運行政 | 7 | ||
| 地政 | 93 | ||
| 衛生行政 | 61 | ||
| 環保行政 | 16 | ||
| 公職社會工作師 | 76 | ||
| 技術 | 農業技術 | 25 | |
| 農業機械 | 1 | ||
| 園藝 | 1 | ||
| 植物病理 | 1 | ||
| 昆蟲 | 2 | ||
| 林業技術 | 7 | ||
| 漁業技術 | 3 | ||
| 養殖技術 | 2 | ||
| 動物技術 | 7 | ||
| 自然保育 | 7 | ||
| 土木工程 | 610 | 3 | |
| 水利工程 | 67 | ||
| 港灣工程 | 1 | ||
| 環境工程 | 30 | ||
| 水土保持工程 | 32 | ||
| 地質 | 3 | ||
| 採礦工程 | 3 | ||
| 測量製圖 | 78 | ||
| 都市計畫技術 | 48 | ||
| 衛生技術 | 58 | ||
| 食品衛生檢驗 | 1 | ||
| 藥事 | 9 | ||
| 醫學工程 | 1 | ||
| 交通技術 | 69 | ||
| 航海技術 | 9 | ||
| 輪機技術 | 2 | ||
| 航空駕駛 (選試直昇機飛行原理) | 3 | ||
| 工業工程 | 9 | ||
| 職業安全衛生 | 10 | ||
| 電力工程 | 78 | ||
| 電子工程 | 29 | ||
| 電信工程 | 4 | ||
| 資訊處理 | 88 | 5 | |
| 資通安全 | 9 | ||
| 機械工程 | 54 | ||
| 航空器維修 | 2 | ||
| 汽車工程 | 5 | ||
| 環保技術 | 31 | ||
| 化學安全 | 1 | ||
| 環境檢驗 | 1 | ||
| 化學工程 | 13 | ||
| 天文 | 2 | ||
| 氣象 | 16 | ||
| 輻射安全 | 4 | ||
| 公職獸醫師 | 36 | ||
| 公職建築師 | 2 | ||
| 公職護理師 | 7 | ||
| 公職食品技師 | 4 | ||
| 公職醫事檢驗師 | 3 | ||
| 公職藥師 | 1 | ||
| 建築工程 | 96 | ||
| 景觀 | 15 | ||
| 技藝 (選試陶瓷) | 2 | ||
| 技藝 (選試木竹器) | 1 | ||
| 技藝 (選試染織) | 1 | ||
| 工業設計 | 1 | ||
高考114/2025年考試科目
| 類別 | 類科 | 應試科目 |
| 行政 | 一般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政治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行政學 5.行政法 6.公共政策 |
| 一般民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政治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行政學 5.行政法 6.地方政府與政治 |
|
| 客家事務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客家歷史與文化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行政學 5.行政法 6.客家政治與經濟 |
|
| 戶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國籍與戶政法規(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5.行政法 6.人口政策與人口統計 |
|
| 原住民族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臺灣原住民族歷史與文化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行政學 5.行政法 6.原住民族行政與法規 |
|
| 僑務行政 (選試法文)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僑務行政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國際關係 5.行政法 6.法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 |
|
| 僑務行政 (選試日文)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僑務行政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國際關係 5.行政法 6.日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 |
|
| 僑務行政 (選試西班牙文)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僑務行政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國際關係 5.行政法 6.西班牙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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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社會學 5.行政法 6.社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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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工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就業安全制度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 5.行政法 6.勞資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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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文化行政與文化法規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藝術概論 5.本國文學概論 6.文化人類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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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教育行政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比較教育 5.行政法 6.教育哲學 7.教育心理學 8.教育測驗與統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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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體育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世界體育史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運動自然科學 5.行政法 6.體育行政與管理 7.運動社會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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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文教行政 (選試英文)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教育行政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教育哲學與比較教育 5.國際關係與現勢 6.英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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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文教行政 (選試日文)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教育行政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教育哲學與比較教育 5.國際關係與現勢 6.日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兼試基礎英文,占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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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文教行政 (選試西班牙文)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教育行政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教育哲學與比較教育 5.國際關係與現勢 6.西班牙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兼試基礎英文,占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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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文教行政 (選試韓文)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教育行政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教育哲學與比較教育 5.國際關係與現勢 6.韓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兼試基礎英文,占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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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 (選試英文)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傳播理論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新聞學(包括編輯採訪實務與新聞法規) 5.國際傳播與國際現勢 6.英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 7.民意與公共關係學概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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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書資訊管理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技術服務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圖書資訊學 5.圖書館管理 6.資訊系統與資訊檢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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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檔案管理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檔案技術服務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文書及檔案資訊化 5.檔案管理學 6.檔案應用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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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公共人力資源管理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行政學 5.行政法 6.現行考銓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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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稅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民法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會計學 5.財政學 6.稅務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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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保險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保險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會計學 5.貨幣銀行學 6.經濟學 7.財務管理與投資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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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稅法務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民法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民事訴訟法 5.行政作用及行政救濟相關法規 6.稅務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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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計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中級會計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會計審計法規 5.財政學 6.政府會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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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統計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統計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資料處理 5.抽樣方法與迴歸分析 6.經濟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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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民法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 5.行政法與行政救濟法 6.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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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民法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 5.行政法 6.刑法 7.立法程序與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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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廉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行政學 5.行政法 6.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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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經廉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心理學 5.行政法 6.經濟學與財政學概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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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建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統計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公共經濟學 5.貨幣銀行學 6.經濟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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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平交易管理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公平交易法 5.行政法 6.產業經濟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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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業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統計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工業管理 5.管理學(包括策略規劃與計畫管理) 6.產業經濟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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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業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統計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農業發展與政策 5.行政法 6.農業經濟學 7.農產運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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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慧財產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民法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公平交易法 5.行政法 6.智慧財產法規(包括專利法、商標法及著作權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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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光行政 (選試觀光英語)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觀光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觀光資源規劃 5.旅運經營學 6.觀光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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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光行政 (選試觀光日語)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觀光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觀光資源規劃 5.旅運經營學 6.觀光日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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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洋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海洋學概論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海洋事務總論 5.海洋政策與法規(包括國際公約) 6.海洋與海岸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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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運輸規劃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交通政策與行政 5.運輸學 6.運輸經濟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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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運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海運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航業經營管理 5.港埠經營管理 6.物流運籌管理 7.航運與港埠政策 8.航港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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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民法(包括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編)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土地政策 5.土地法規(包括土地登記) 6.不動產估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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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衛生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衛生法規與倫理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醫療制度與品質管理 5.衛生行政 6.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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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保行政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環境科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環境規劃與管理 5.水污染與土壤污染防治 6.空氣污染與噪音防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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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職社會工作師 | 1.行政法、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2.社會工作實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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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術 | 農業技術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作物生理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作物學 5.土壤學 6.作物育種學 7.試驗設計 |
| 農業機械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農業機械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農業動力學 5.農產加工學 6.應用力學 7.農業機電與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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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園藝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果樹學與蔬菜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園藝學 5.花卉學與造園學 6.園產品處理及加工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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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植物病理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農業藥劑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植物病原微生物學 5.植物病害防治學 6.植物病理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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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蟲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昆蟲分類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昆蟲生態學 5.昆蟲生理與毒理學 6.蟲害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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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業技術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森林生態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育林學 5.森林經營學 6.林產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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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漁業技術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漁具漁法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海洋生態及漁場學 5.水產資源學 6.生物統計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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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養殖技術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魚類生理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飼料與餌料學 5.水產養殖 6.生物統計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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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動物技術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動物生理學與解剖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動物營養學 5.動物育種學 6.動物各論(包括加工利用與動物保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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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保育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保育生物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生態學 5.保育法規(包括國際公約) 6.生物多樣性及自然資源經營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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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木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結構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材料力學 5.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 6.土壤力學 7.測量學 8.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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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水利工程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水文學 5.流體力學 6.土壤力學 7.渠道水力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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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灣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波浪力學(包括潮汐)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港灣工程 5.海岸工程(包括近岸測量) 6.土壤力學(包括基礎工程)及鋼筋混凝土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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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環境化學與環境微生物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廢棄物處理工程 5.流體力學與水處理工程 6.空氣污染與噪音控制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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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土保持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水土保持工程(包括植生工法)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集水區經營與水文學 5.坡地穩定與崩塌地治理工程 6.坡地保育規劃與設計(包括沖蝕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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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質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水文與工程地質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資源地質與礦床學 5.礦物與岩石學 6.構造地質與地層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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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採礦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選礦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礦山評估與礦場設計 5.普通地質學及礦物與岩石學 6.石油探採學與採礦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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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測量製圖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測量學(包括平面測量、大地測量及衛星定位測量)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空間資訊理論及實務(包括航空測量與遙感探測、地圖學及地理資訊系統) 5.土地測量法規及實務(包括土地法、國土測繪法及地籍測量法規) 6.誤差理論及實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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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計畫技術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都市及區域經濟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土地使用計畫 5.環境規劃與都市設計 6.都市及國土計畫理論與法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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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衛生技術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公共衛生政策、衛生行政與法規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 5.公共衛生學 6.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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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衛生檢驗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食品安全與衛生法規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食品分析與檢驗 5.食品化學及加工學 6.食品微生物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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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藥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調劑學與臨床藥學及藥物治療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藥物分析與生藥學及藥劑學 5.藥理學與藥物化學 6.藥事行政與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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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學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臨床工程概論(包括相關法規)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醫學儀表及測量 5.醫學工程概論 6.生物材料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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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技術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運輸規劃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交通工程 5.運輸學 6.交通安全 7.運輸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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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海技術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航海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船藝學 5.航行設備 6.海上人命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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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輪機技術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內燃機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渦輪機 5.輔機 6.船用電學與自動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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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空駕駛 (選試直昇機飛行原理)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航空氣象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航行學 5.直昇機飛行原理 6.載重平衡 |
|
| 工業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生產計劃與管制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作業研究 5.工程統計學與品質管制 6.工程經濟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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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業安全衛生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安全工程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職業衛生危害控制 5.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與法規(包括應用統計) 6.職業衛生暴露風險評估 |
|
| 電力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電力系統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電路學 5.計算機概論 6.電子學 7.電機機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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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子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半導體工程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電路學 5.計算機概論 6.電子學 7.電磁學 |
|
| 電信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通信與系統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電路學 5.計算機概論 6.電子學 7.電磁學 |
|
| 資訊處理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資通網路與安全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資料庫應用 5.資料結構 6.資訊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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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通安全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資通安全概論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資通安全管理 5.資通安全法令與規範 6.資通安全防護技術 |
|
| 機械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熱力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機械設計 5.流體力學與工程力學 6.機械製造學 |
|
| 航空器維修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航空發動機基本原理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定翼機及旋翼機基本原理 5.航空儀電系統 6.航空器電氣系統 |
|
| 汽車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汽車動力機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汽車電機與電控學 5.汽車性能測試與檢驗 6.汽車底盤 |
|
| 環保技術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環境化學與環境微生物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環境規劃與管理 5.環境影響評估技術 6.環境污染防治技術 |
|
| 化學安全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環境化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化學品健康風險評估溝通與管理 5.毒理學(包括環境毒理) 6.化學品災害風險評估溝通與管理 |
|
| 環境檢驗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環境化學與環境微生物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水質檢驗 5.分析化學 6.空氣污染物檢驗與噪音測定 |
|
| 化學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材料化學(包括有機化學、無機化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反應工程及單元操作 5.化學程序工業(包括質能均衡、分析化學、儀器分析) 6.物理化學(包括化工熱力學、動力學) |
|
| 天文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太陽系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天文觀測 5.近代物理 6.應用數學(包括微積分、微分方程與向量分析) |
|
| 氣象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氣候學(包括氣象統計)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天氣學(包括天氣分析與天氣預報) 5.大氣測計學(包括傳統觀測與遙測) 6.大氣動力學 |
|
| 輻射安全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輻射防護法規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輻射應用與安全防護 5.輻射度量 6.放射物理學與輻射劑量學 |
|
| 公職獸醫師 | 1.行政法、獸醫行政法規與獸醫病理學 2.獸醫傳染病與公共衛生學 |
|
| 公職建築師 | 1.行政法、營建法規與實務 2.建管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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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職護理師 | 1.行政法、衛生行政及其相關法規 2.公共衛生政策 |
|
| 公職食品技師 | 1.行政法、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及其相關法規 2.食品風險分析與管理(包括食品危害分析與重要管制點理論及實務應用) |
|
| 公職醫事檢驗師 | 1.行政法、醫事檢驗及其相關法規 2.實驗室生物安全暨品質管理 |
|
| 公職藥師 | 1.行政法、藥事管理及其相關法規 2.查驗登記審查相關法規 |
|
| 建築工程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建管行政與法規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建築環境控制 5.建築營造與結構系統 6.建築設計 |
|
| 景觀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景觀植物學與景觀生態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景觀規劃 5.景觀工程 6.景觀與都市設計 |
|
| 技藝 (選試陶瓷)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美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藝術概論 5.工藝材料學 6.產品設計實務(選試陶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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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藝 (選試木竹器)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美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藝術概論 5.工藝材料學 6.產品設計實務(選試木竹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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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藝 (選試染織)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美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藝術概論 5.工藝材料學 6.產品設計實務(選試染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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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業設計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人因工程(包括人體工學) 3.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工業設計概論 5.產品造形學(包括造形原理、色彩學、美學) 6.產品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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