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輕鬆談-【公司新事業開發與個人創業的差別】

ryanwang
334 次瀏覽

彌月送禮
previous arrowprevious arrow
next arrownext arrow

在職場上,大公司應該要有大公司的格局,而個人工作者則應該要有個人工作的彈性。不過不論是在大公司的新事業開發或是個人的創業過程中,能否成功,關鍵就在於主事者能否發揮不同工作模式下所具有的優勢(對於大公司來說,關鍵在於公司資源要敢投入;對於個人而言,則是必須善用能夠充分發揮創意的自由度),最糟的情況,就是大公司把新事業開發當成是個人創業來要求;個人則是把創業當成是大公司在發展新事業一樣來規劃。不論是哪一種的「角色錯亂」的情況,都將讓你的最終成果變得不切實際,即便在「誤打誤撞」下有了好的結果,也未必能夠為公司或是為個人所用…………….最近一個朋友突然跑來找我,由於他所在的部門經營不善,因此被公司高層要求得在限期內提出能夠讓公司願意買單的營運計畫,否則就要將部門整個收掉,我稍微聽了一下他的想法,只覺得有些奇怪:「我記得你們公司的規模不是還蠻大的嗎?怎麼你寫出來的營運計畫格局會這麼小,導致最後推估出來的預期營收也是少的可憐,頂多也只能夠撐住員工的薪資罷了,這種營運計畫,公司怎麼可能會買單?」而朋友則是無奈的表示:「沒有辦法啊!!因為公司的要求是在最低成本(最好是沒有成本)的前提下,要我們提出還能夠做些什麼來替公司賺回部門到目前為止所賠掉的資金,而且………….期限只有半年不到…………」天哪!!一家還頗具規模的大公司、大企業,面臨挑戰時居然連豪賭一場的勇氣都沒有,還要求員工能夠白手起家………….其實,在公司提出這種條件的當下,就註定不會有任何好結果,理由很簡單,如果「在不使用公司品牌的知名度、不使用公司任何一點資源」的前提下你還有辦法獲利,那我實在搞不懂員工為何不乾脆自己出去創業算了……………

雖然這樣的邏輯聽起來相當不合理,不過這或許是公司某種用來識才、留才、用才的一種手段,但這種手段的風險卻是高到不行,除非員工有什麼非留在公司不可的理由(甚至可能是把柄),否則到了最後,公司所付出的一切,最後可能什麼也得不到………….反而平白浪費了一堆時間和金錢在替別人的公司教育人才……………..

因此,我反問了朋友一個問題:「你先別去理會公司給你的前提假設,如果今天公司肯給錢,只怕你不敢花,一樣以半年為限,你認為你需要多少資源?做哪些事?有多大的把握可以幫你賺回部門賠掉的錢?」我想…………….與其一昧的抱怨是公司刻意在惡整你,而抱持著「做作業」的心態在想這份營運計畫,那還不如認真的去想想看要怎麼做才有可能達成目標,當你以這樣的心態去面對這個「不可能的任務」時,不論結果是成是敗,至少整個過程對你而言也會比較有意義,也才有機會讓你在過程當中累積到寶貴的經驗,而不只是單純的浪費時間……………

此外,對於大公司而言,若是站在培育人才的立場,與其一昧的要求員工必須想辦法擠出創意,或許你更應該考驗的是員工在面臨困境時是否有豪賭一把的膽識,畢竟「創意」往往是屬於個人的資產,即便被壓榨出來了,也不完全歸公司所有。而膽識的養成卻必須仰賴公司的資源與名聲才有機會磨練並且持續茁壯,若是沒了公司的奧援,員工根本連豪賭的機會也沒有。因此,公司的領導者在要求同仁之前請務必先想清楚,否則到時賠了夫人又折兵,那可就真的後悔莫及了…………..而員工在面對不合理的要求時,與其將心思放在替「不可能」找出各種理由與藉口,你更應該將時間花費在如何找出你打從心底就認為一定可行的方法,之後便專心一意的努力去證明它的確可行即可,才不會浪費了公司和自己的時間,結果雙方都得不到任何好處,共勉之,大家加油~~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